自治体试行始于戊戌。
陈抚诛,公度废。
成者皆付东流。
宣统立宪唯资议局有规模,行政筹备无方,司法则速成备员、双规并用。
民无所措其手足。
远省虽速成班亦缺,多以堂喻代推事。
民初法统数易,然无不以超国会制、联省共和国为宗。
省议会权势之重,后史莫比。
名士云集省府,县议士德望两缺,唯瞻马首耳。
国会(兼总统选举团,陵跨行政立法)往往不出于选民,而出于省议会,更壮其势。
灾官满京华,欠饷数生变,唯国会职员永无欠薪。
此中信息,颇可寻味。
议员士大夫素为阶级共同体,绅权重则国会重,反之亦然,故江浙二会为天下唱。
以宪制论,浙省三色宪法思精体全,议会程序绵密,选举公正。
各省殆无以过之。
浙督为议会易者数,为民初仅见。
下吏守议绅条教,事属寻常。
种种表现,颇不类中华事。
以经济论,苏议绅之稳健节制、经济起飞之奇迹,尚愈于蒋经国团队,苏督画诺坐食耳。
吴绅之实力厚,外人之耳目近,故武夫骄狂,独难行于苏松。
驱张迎冯、联孙逐杨,皆中外剥削者、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买办资本家之邪恶联盟杰作。
故内地冤民难民,无不东奔。
能久任者,非如李秀山(纯)、孙馨远(传芳)好名成癖乃可。
张绍轩(勋)以纵兵劫财、姜超六(登选)以粗口横暴,坐失膏腴,皆以游戏规则各异故。
内地议会多以贿选闻,丑声远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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