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得豆屑杂糠而奏之者,上流涕,以示群臣,深自咎责,为之撤膳,不御酒肉者,殆将一朞。
及东拜泰山,关中户口就食洛阳者,道路相属。
开皇十四年八月,关中大旱,人饥。
上率户口就食洛阳。
十五年正月,以岁旱,祠泰山以谢愆咎。
上敕斥堠,不得辄有驱遣。
男女参厕于仗卫之间。
逢扶老携幼者,辄引马避之,慰免而去。
至艰险之处,见负担者,遽令左右扶助之”
。
《旧唐书·太宗纪》:上谓房玄龄、萧瑀曰:“隋文帝何等主?”
对曰:“克己复礼,勤劳思政,每一坐朝,或至日昃。
五品已上,引之论事。
宿卫之人,传飧而食。
虽非性体仁明,亦励精之主也。”
贞观四年(630年)。
帝之勤政,固时人所共喻矣。
其俭德尤为绝人。
《本纪》言其居处服玩,务在节俭。
《食货志》云:六宫咸服浣濯之衣。
乘舆供御,有故敝者,随令补用,皆不改作。
非享燕,所食不过一肉而已。
开皇十五年(595年),相州刺史豆卢通相州,今河南安阳县。
贡绫文布,命焚之于朝堂。
《纪》言帝令行禁止,上下化之。
开皇、仁寿之间,丈夫不衣绫绮,无金玉之饰,常服率多布帛,装带不过铜铁骨角而已。
虽曰齐之以刑,究亦由其能以身先之也。
帝初受禅,即以官牛五千头分赐贫人。
又弛山泽之禁。
开皇三年(583年),入新官,见下。
初令军人以二十一成丁。
减十二番,每岁为二十日役。
减调绢一匹为二丈。
罢酒坊。
通盐池、盐井,与百姓共之。
陈平,以江表初定,给复十年。
自余诸州,并免当年租赋。
十年(590年),又以宇内无事,益宽徭赋。
百姓年五十者,输庸停防。
十二年(592年),有司上言库藏皆满,更辟左藏之院,构屋以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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