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可呼凿钱人,于家中密室作之,毕,可以袋盛,当于水际焚之,我必得也。
这段话很有意思,它把民间禁私铸钱的法令引申到冥府里了。
“作钱于都市”
,就等于是公开私造冥钱,影响了冥界的金融秩序,冥府就会全部没收,而藏在家中暗室私凿,冥府查不到,所谓神不知鬼不觉,再偷偷用口袋装严运出,那就一切OK。
至于到水边去焚化,大约是唐时人的习俗,唐临《冥报记》中李山龙被冥府放回,阴差索要钱财,也是让他“于水边古树下烧之”
。
这自然也有它的道理,大约是我们本土的规矩。
水湿就下,易通黄泉,汉末张鲁五斗米道作天地水“三官手书”
,其一上之天,著山上,其一埋之地,其一沉之水,应与焚纸钱于水边是同一意思吧。
另外就是可知唐代街市中已经有了专门凿纸钱的作坊,以及可以雇请到家的凿钱人。
以打凿纸钱为业者,那自然是贫贱之人,但其中也出过人物。
《狸猫换太子》中那位李宸妃,历史上的原型出身贫贱,其弟最后流落到凿纸的作坊中当打工仔,及至仁宗登基,便成了国舅大人,官至殿前都指挥使了。
如果凿纸钱这一行要立祖师爷,这位李国舅应是当仁不让的首选。
冥钱还有用金箔、银箔(实际上是锡的)所制者,那就不是纸钱,而是金银箔折成的元宝了,当然也只具有元宝的模样,外实内虚,分量要差得很远。
但即是这种“高仿品”
,民间也还是用不起,倘要面子上光鲜,便用金银颜色的纸张或锡箔折成元宝银锭的样子。
用这种伪劣假冒的东西祭祀祖先,明白的老人家知道这是充自家门面,一般不会计较,倘是送礼给当官的当差的,那就很难蒙混过去。
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卷九中记他自己家中一事:
戊子夏,小婢玉儿病瘵死。
俄复苏曰:“冥役遣我归索钱。”
市冥镪焚之,乃死。
俄又复苏曰:“银色不足,冥役弗受也。”
更市金银箔折锭焚之,则死不复苏矣。
纪学士久历官场,居然还在文中质问:“冥役需索如是,冥官又所司何事耶?”
问的好没道理,难道只许你大清国的官场颟顸赃滥吗?
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编记江西吉安中元节之俗,说民间折纸锭,忌于夜间,更忌孕妇。
如果纸锭由孕妇所折,焚化之后,阴间的鬼魂就拿不动,等于白费了。
这显然是从保护孕妇的角度编出来的,但由此也可以看出,折纸锭之类的冥品,在民间多是妇女的家庭作业,而且不很轻松,当地焚化纸钱的数量一定很可观了。
至于忌夜间凿纸,夜间属阴,弄不好这边一凿,那边就出来冥国银行的货币,野鬼强魂踹破门抢钱的事就难免了吧。
(第2页)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