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大字。
最后一撇刻罢,身体已经接近地面。
却是用另外一只手臂奋力一撑,九尺多高的身躯竟然如落叶般又轻飘飘立了起来,缓缓直立着落地站稳。
这下,大伙连喝彩都忘记了。
或端着酒盏,或抓着筷子,嘴巴微张,双目一眨不眨。
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长长地“吁”
了一口气,奋力鼓起掌来。
这四个字,却是狂草。
书法上所表现出来的造诣与张巡刚才所写那四个字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但谁也不敢将雷万春的这一手小瞧了。
要知道,一起一落不过是三两息之间,即便用狂草的笔法,四个字加在一起也有二十余笔。
写下这四个字,就等于在三两息之间刺出了二十余剑,此等武艺,此等急智,恐怕放眼整个大唐,也找不出第二人选。
“可以喝酒了吧?”
雷万春忐忑不安,在掌声之中四下拱手。
“可以,可以。
雷兄当换大盏!”
秦国模笑着回应。
转头命令伙计,给雷万春换了最大的酒盏来,慢慢斟了一盏,双手奉于雷万春面前。
“总算喝到了!”
雷万春毫不客气,端起酒盏,一口灌了下去。
灌完了,用手抹了抹嘴巴,回头再看自己的字,忍不住轻轻摇头,笑着说道:“跟探花郎的字比起来,我的字简直是蜘蛛在爬。
不过,这意境么,倒也相符!”
“岂止是相符,简直是珠联璧合!”
岑参轻轻抚掌,起身说道,“看了二位的字,岑某这里也有了!”
,说罢,从雷万春手里接过宝剑,边弹边吟,“汉将承恩西破戎,捷书先奏未央宫。
天子预开麟阁待,只今谁数贰师功。
官军西出过楼兰,营幕傍临月窟寒。
蒲海晓霜凝马尾,葱山夜扑旌竿。
鸣笳叠鼓拥回军,破国平蕃昔未闻。
丈夫鹊印摇边月,大将龙旗掣海云。
日落辕门鼓角鸣,千群面缚出蕃城。
洗兵鱼海云迎阵,秣马龙堆月照营。
蕃军遥见汉家营,满谷连山遍哭声。
万箭千刀一夜杀,平明流血浸空城。
暮雨旌旗湿未干,胡烟白草日光寒。
昨夜将军连晓战,蕃军只见马空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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