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唐德宗无力回天-《唐朝大历史》

第五章 唐德宗无力回天(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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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梁崇义叛,德宗欲以李希烈统诸军讨之,炎固言不可,上不能平。

会访宰相群臣中可大任者,卢杞荐张镒、严郢,而炎举崔昭、赵惠伯。

上以炎论议疏阔,遂罢为左仆射。

建中二年七月。

杞知严郢与炎有隙,引为御史大夫。

炎子弘业,多犯禁、受赂、请托,郢按之,兼得其他过。

初炎将立家庙,先有私第在东都,令河南尹赵惠伯货之,惠伯市为官廨。

郢奏追捕惠伯诘案。

御史以炎抑吏货市私第,贵估其宅,贱人其币,计以为臧。

开元中,萧嵩将于曲江南立私庙,曲江,在长安东南。

寻以玄宗临幸之所,恐非便,罢之,至是,炎以其地为庙。

有飞语者云“此地有王气”

,故炎取之。

《通鉴》以此言即出卢杞,亦近莫须有。

上愈怒,遂谪炎为崖州司马。

事在十月。

去州百里赐死。

惠伯坐贬费州多田尉,费州,在今贵州德江县东南。

多田,在今思南县西北。

寻亦杀之。

按炎之构杀刘晏,诚为过当。

然使名之立,本系权宜,故代宗已有并职宰相之举。

韩洄、杜佑之再用,《旧书?食货志》谓由出纳无统;《洄传》云由废职罢事久,无纲纪,徒收其名,而莫综其任;与代宗之不卒其事正同。

炎败未几,洄亦贬谪,而以杜佑代判度支,则并与刘晏之都领同矣。

此皆积重难变使然,不得以私意度之。

然则谓炎之罢使,专为报晏,恐近深文。

晏之死,于李正己何涉焉,而为之奏请其罪?德宗初立,未任中人,又岂因此而遣其往覆宰相?炎与元载莫逆,其事较然,然或善其谋猷,不必尽出私意。

载既亲重炎,其谋猷有出于炎者,亦未可知也。

刘晏与炎,相继覆败,其必出于党争倾陷可知,亦何至皆入死罪?则其所以陷之,必尚有不可知者。

史之所传,特表面语耳,然而德宗之猜忍,则于此可见矣,贞元后之失政,非无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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