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留连批风抹月四十年叶盛兰往事-《写给不看戏的人看》

第七篇 留连批风抹月四十年叶盛兰往事(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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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衣香鬓影,偕从三教九流,一生至死,便是“公开展示的存在”

这段话针对的是二十一世纪的名流,我想,它同样也适用于二十世纪的名伶。

但他们无论怎么个风流玩法,即使一掷千金,也不是公款消费。

叶盛兰二十二岁时,名成业就,经父母主张结婚,夫人刘氏,家中经营钟表。

夫妻情笃,生二女二男。

人谓“盛兰少年得志,妻财子禄四者皆备。”

命运向他露出笑脸,过上这样的好日子,所以,他曾对朋友说:“我以为今后的前途没有什么坎坷了。”

【情分·义气】

梨园行重的是情分,讲的是义气。

这情义二字,基本上是属于个人道德行为的范畴,但同时它又是支撑戏班得以运转的江湖规则。

在社会部件失灵的特殊时刻,江湖规则似乎更保险,也更让人信得过。

叶盛兰很懂得情分,很讲义气。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叶氏三兄弟(盛章、盛兰、盛长)到上海,在中国大戏院演出。

按老板的“惯例”

,规定:戏班每月要演三期,每期十二天,演够三十六场才能拿到一个月的包银。

这等于是在演足三十个晚场后,另加六场义务戏。

事情已经很不合理了,戏院老板还得寸进尺,处心积虑地克扣主演以外的配角演员、乐师,以及其他舞台工作人员的收入。

戏院供应的饭费也从三元降到二元。

叶盛兰火了,他对三哥盛章说:“这样可不成!

人家(指戏班同行)跟咱们哥儿俩出来,指望着省吃俭用攒出几个钱儿来给家里人买点东西回去。

他们这样一来,大伙儿还能剩什么钱?咱们一定得找经理分争分争(即理论理论之意,北京土话),不能让大家吃亏。”

说罢,他就拉着三哥叶盛章找到经理,当面提出要把伙食费恢复到三元。

经理不答应,叶盛兰急了,冲着他说:“经理,我叶盛兰不能让大家伙儿跟着我受罪。

他们都拉家带口的,出门在外,就更为不易。

您不能光顾赚钱,不管我们!

如果您不涨饭钱,那就对不起了,从今儿起,回戏(由于特殊情况或事故等原因,剧场临时停止演出,谓之回戏)!”

见叶盛兰真气了,经理便软下来,说:“四爷,您别发火,咱慢慢商量。”

叶盛兰说:“好,能商量就成。

还是那句话,每人每天三块钱饭钱,少了不成。

您不是怕赔钱吗?那好说,只要我和三哥多演几出拿手戏,管保您赔不了。”

有了这句话,经理乐了,说:“好,好,就按四爷说的办。”

义气,这叫够义气。

难怪从前的同行都佩服叶四爷,说他某些地方很像梅(兰芳)老板。

据我所知,他的老师程继先过世后,叶盛兰每月必送生活费给师母,一直到为这位老人送终为止。

人如浮尘,游戈世间。

因有了情义,才聚聚依依、温温和和的,也才有了人性。

【一声巨响】

一九四八年的年底,北京陷入了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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