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彭筱房曾香海咸丰三年九月十七日
粤逆于八月二十二退出江西,过湖口后即分窜上下游,一破安庆,一据九江。
比闻北陷黄梅,南扰兴国。
此时大局糜烂,即使三城克复,秦晋无惊,而流贼之势圆已成矣。
岷樵勋望日隆,全握兵柄,是意中事。
鄙意欲练勇万人,概交岷老统带,以为扫荡澄清之具。
近时各营之兵,东调一百,西拨五十,将与将不和,卒与卒不习,胜则相忌,败不相救,即有十万众在我麾下,亦且各怀携贰,离心离德。
居今之世,用今之兵,虽诸葛复起,未必能灭此贼也。
鄙意必须万众一心,诸将一气,而后改弦更张,或有成功之一日。
昨已为书告邑人王璞山錱,又以书告岷樵矣。
璞山亦有书抵我,痛夫江西七月二十四之役,湘勇阵亡者八十余人,又重以带勇者四人,大兴义愤,思报友仇而纾国难。
兹将渠书并弟书二件,抄呈尊览。
两人者,起意不同,而指归则一。
现拟于衡州广募新勇,大加训练。
前六月间,托魁太守所招之勇,邵阳各勇较胜于新化。
后弟自省归,邵勇交塔副将带往醴陵防堵。
昨在安仁剿江西土匪,一战而荡平者是也。
新化勇则散遣归农矣。
弟来衡时,闻新勇并未散,且屡来具呈禀请赴江杀贼,是以复行招集,现存二百余人。
鄙意欲再招百五十人,合成三百六十,以符弟之营制。
兹着新化勇数人回籍,令其自行招集,呼朋引类,或可得劲悍之卒,亦未可知。
香海兄若素知新化健卒何处最多,或见此数人加以指踪,无取浮滑之辈,而求土作之类,是为至要!
其途费业经议定:来时不给一钱,到衡之日,每人给钱三百文而已。
此事各勇自能了之,两兄不管亦可。
自新化勇而外,弟又欲招魁太守曾经训练之邵阳勇一营,计三百六十人,以为弟之亲兵。
烦两兄与荫翁商妥,须择其精而又精者。
荫兄无留上驷自用,而以下驷应客,至祷至感!
其口粮银数,在衡操演,每日给予一钱;出征本省土匪,每日一钱四分;征外省粤匪,每日一钱五分。
其为队长,哨长,以次雨加;养伤银:上等三十,中等二十,下等十两;阵亡恤银六十两。
征本省土匪减半。
弟若不出外,或交岷樵,亲兵亦如之。
望两兄与诸勇晰言之也。
此次初出,无所谓安家银两,在宝亦不能先给几日口粮,途费亦惟到衡之日,每人给三百文而已。
抑又有请者,不难于勇,而难于带勇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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