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法儒不同炉-《如果这是宋史5·王安石变法卷》

第六章 法儒不同炉(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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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在半年后被召进京城,当上了翰林学士。

与他一起进翰林院的,是他前半生的好朋友,后半生的死敌司马光。

要说起来,这两个人实在太有缘也太重要了,他们俩再加上另一位现在还没有起步,要在两年后才考中进士的人,就是北宋中后期最有影响的三个人。

就是他们让宋朝兴旺、混乱、靡烂、亡国的。

放下那个人,先说王安石和司马光。

这两人都以挚拗、倔强、不妥协著称,不过一但比较起来就会发现,司马光差多了。

有三件事可以参照。

第一,在长官面前。

王安石第一次进京当官时,曾经和司马光同在包拯手下工作。

某一天京城内牡丹花盛开,包拯一时高兴,请全衙员工喝酒。

席间两位未来的大佬都声称生平从不喝酒。

包拯正在兴头上,哪肯放过,亲自过来劝酒。

几番坚持之后,司马光投降了,他举起了杯子。

而王安石不管领导怎么说,不喝就是不喝;

第二,在官司面前。

司马光的表现在濮议中己经很清楚,此人绝不会硬挺到底。

王安石不一样,这是个死硬派。

第一次进京时,他当知制诰,兼责京城刑狱,当时发生了这样一个案子。

两个少年是好朋友,一个养了只非常好的鹌鹑,另一个想要。

自然是不给,想要的这个仗着是好朋友,居然抱起就跑。

结果事大了,他朋友一时情急,追上去一刀就把他剁了。

出人命了,开封府判凶手死刑,王安石不同意。

他说,按照宋朝法律,注意,是有明文规定的,公然抢夺和偷盗都是贼,凶手的鹌鹑被抢了才去追,才杀人,明显是捕盗,是合法行为,怎么能判刑呢?

更何况是死刑?

理由非常充分,是吧。

可开封府不服。

这件事被上报到审刑院和大理寺,最后的结论是……王安石是错的。

按规定他得道歉,但王安石给出的只是三个字:“我无罪。”

不管对面是什么大佬什么势力,我不想低头,谁也别想勉强!

第三,在皇帝面前。

这点最重要,在皇帝面前怎样,才能真正体现出一个大臣的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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