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重难返
两淮起义的原因十分复杂,戍边士卒哗变是一个导火索。
如果将这次起义放在晚唐历史的大背景下去探讨,其深层原因在于,当时对百姓的赋税已经到了苛重无度的境地。
皇帝李漼在位时期,两税法已经在帝国境内实行了五十多年,不仅弊病丛生,而且积重难返,而首当其冲的就是赋税实际负担畸重畸轻。
大唐帝国在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实行两税法时,从计税依据来看是有很大进步的。
前边我们介绍过,两税法规定计税不再像租庸调制那样以成年男子为依据,而是以资产多少作为依据,称为“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
,因此所征收的税属于资产税性质。
从理论角度来讲,占有田地多、家产多的税户要多交税,贫穷农民则可以少交或不交税。
但是帝国在实施两税法时采取的是定额配税形式。
朝廷确定的各州应征税额的依据,并不是依据当地百姓的财力情况,而是从当地在实行两税法前的唐代宗大历年间,取征税额最高的那一年作为定额。
然后各州再将定额分配到所属各县,各县再依据户等高下分配给各个税户纳税额,这就造成全国没有统一的税率,各地两税负担轻重不一的状况。
同时税户的贫富状况也是不断变化的,其户等高低也应该随之变动,进而纳税额也应作相应的调整才对,而且朝廷在法令上也规定户等须三年一定。
但是手中握有配税权的地方官和乡里胥吏却长期不定户等,使得农民的纳税额基本上固定,这也就造成税户负担严重不均,富有者纳税绰绰有余,而贫穷者即使终年耕作也无力完税,最终不得不破产完税。
当时的礼部侍郎刘允章为朝廷献上《直谏书》,指出天下百姓时有“八苦”
:
官吏苛刻,一苦也。
私债争夺,二苦也。
赋税繁多,三苦也。
所由乞敛,四苦也。
替逃人差科,五苦也。
冤不得理,屈不得伸,六苦也。
冻无衣,饥无食,七苦也。
病不得医,死不得葬,八苦也。
刘允章指出百姓的“八苦”
时,将“官吏苛刻”
放在首位,从一个侧面也可以看出当时百姓赋税沉重的程度,诗人于濆更是在他的诗作《田翁叹》中对农民破产完税的现象给予了具体描绘:
手植千树桑,文杏作中梁。
频年徭役重,尽属富家郎。
富家田业广,用此买金章。
昨日门前过,轩车满垂杨。
归来说向家,儿孙竟咨嗟。
不见千树桑,一浦芙蓉花。
当时除了赋税畸重畸轻之外,“摊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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