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的枪太大也太真实,太阳晒热了金属枪身。
没有大海,没有大海,他告诉自己,你不可能听见。
他继续向前走,多年前的窗户玻璃残渣与酒瓶的棕色和绿色碎片混在一起,鞋底有点打滑。
锈迹斑斑的圆盘曾经是瓶盖,碾平的四方形曾经是铝合金罐。
昆虫从干枯的灌木丛嗡嗡飞起。
完了。
结束了。
这个地方。
不存在时间。
他再次停下,身体向前绷紧,像是在寻找力量,帮他为在前方升起的那东西命名。
一个空洞的东西……
这个购物中心死而又死。
墨西哥海滩上的旅馆曾经活过,至少有一季的生命……
停车场的另一头,阳光下的煤渣砖,廉价而没有灵魂,在等待。
他发现他们蹲在一段灰色墙壁投下的狭窄阴影之中。
三个人。
还没看见他们,他就闻到了咖啡的香味,被明火熏黑的珐琅壶不怎么稳当地架在小型便携炉上。
他当然应该闻到,因为他们在等他。
否则他只能见到一片空荡荡的废墟,而他将死得非常安静,几乎像是自然死亡。
两男一女。
得州皮靴,皲裂,满是灰尘,衣服的帆布亮晶晶地有一层油脂,说不定已经能防水了。
男人留着大胡子,常年不剪的头发被阳光漂白,用生牛皮扎成顶髻;女人的头发从中间分开,向后梳得紧紧的,露出一张皱纹横生的风蚀脸孔。
古老的宝马摩托车靠在墙边,铬镀层成片剥落,油漆擦痕累累,用喷漆涂成茶色与灰色的沙漠伪装。
他松开左轮,枪身绕着他的食指转动,枪口指向后上方。
“特纳,”
一个男人站起身,廉价的金属假牙一闪,“萨特克里夫。”
有点口音,多半是澳大利亚人。
“先遣队?”
他看看另外两个人。
“先遣队。”
萨特克里夫说,晒黑的大拇指和食指在嘴里抠了片刻,取出一颗发黄的金属牙冠。
他自己长着一口非常整齐的白牙。
“你把肖维从IBM弄到了三菱,”
他说,“据说你还把谢苗诺夫弄出了托木斯克。”
“这是在问我?”
“你炸旅馆的时候,我是IBM马拉喀什的警卫人员。”
特纳和他对视。
这双蓝眼睛很平静,非常亮。
“你有问题吗?”
“别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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