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他发了消息给我,他说,「你有没有想我?」
我他妈……
想我陶鸢浪荡一生竟然栽在这么一只未经世事的小狗身上,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我怒火中烧,劈头盖脸发了一大段过去,「你个王八蛋说走就走你知不知道我等你一个晚上你连个电话也不打消息也不发你是不知道我的号码还是死了你倒是说一声你是人吗!
」
等了半天,他回了一句,「那天我喝多了,就没敢回去……」
又怕我不相信,发了一张满地酒瓶的照片,说自己喝到半夜担心回来发生不好的事,又说那天突然跑了是因为我穿的裙子太短他害怕自己不够理智,还说他知道我不舒服但自己毕竟是正常男人,一个正常男人看到自己中意的女生,又看到女生漂亮的腿,所以吓得待不住了。
我问他,「你喜欢我吗?」
他说,「确实喜欢。
」
我说,「是因为我的腿太迷人了吗?」
他不回答我,而是说,「我问你,你那天有想睡我的冲动吗?」
「有。
」我说,「在你走的时候。
」
他问我为什么。
我说,「不是想睡你,就是想留住你。
」
他说留住他干嘛。
我说,「就是在你走的时候,你坐在那儿穿鞋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回不来了,我就好想留住你。
就在那一刻,我觉得我喜欢你。
」
无论白孟泽相不相信,我说的都是真话。
所以在我退烧之后,他第二次来找我,这一回,他在我的家里待了整整一个星期。
从那以后,白孟泽就不再像之前那样如同一个努力一点才可以戳破的谜。
他也不过是一个恋爱起来和其他男孩一样的普通男孩,年轻男孩会有的小毛病他也会有,当你觉得他好时,这些就都不算作什么。
我们在一起三个月,就决定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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