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发生约五年后,我决定到巴黎住一阵子。
我在伦敦住够了,每天都做同样的事情,我实在受不了了。
我的朋友们循规蹈矩,相安无事,他们不再有什么让我吃惊的事情。
我碰上了他们,知道他们张口会说什么,就连他们的风流韵事也只是乏味的老一套。
我们像有轨电车,顺着轨道从终点站到终点站,运载的乘客人数都能算出个大概来。
生活井然有序得让人受不了。
我整日惊恐不安。
我放弃了我的小单元房,卖掉寥寥几件家具,决意重打锣鼓另开张。
离开伦敦之前,我去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家里辞行。
我有时间没见她了,注意到了她身上的变化:她看上去不仅老了、瘦了、皱纹多了,我觉得她的性格也改变了。
她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目前在钱塞里巷设立了一间办公室。
她自己已经很少打字了,而是花时间校对她雇用的四个姑娘的打字稿。
她想方设法把稿件做得漂漂亮亮,蓝红两种色带被利用到了极致。
打印稿用各种浅色的粗纸装订起来,看上去好像隐形的水纹绸子。
她赢得了打印稿子整齐而准确的好名声。
她在赚钱。
但是,她认为自谋生路有失身份,这个坎儿她总是迈不过去,因此跟人打交道一定要让人明白,她出身高贵。
她动不动就在谈话里提及她认识的名人的名字,让你明白她在社交界是有身份的。
她羞于谈论她的勇气和生意能力,但很乐于表白她第二天晚上要和住在南肯辛顿的王室法律顾问一起用餐。
她很高兴告诉你她儿子在剑桥上学,还会连说带笑地描述她女儿刚刚被人邀请去跳舞,请柬应接不暇。
我估计我说了一句蠢话。
“她会给你的生意帮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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