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六七十年代,千元彩礼属于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因为路遥先生的《平凡的世界》原文里就有描述“最使他熬煎的是,他打闹不起上千元的财礼钱。”
该时间为1975年)。
为此我这些日子不断查找该地区相关的市志,县志,发现这并非孤例。
现在将我查找的部分资料摘录如下:
例子1:
本区农村娶妻均要出彩礼。
建国前,北部县女方索要十几块银元(可用羊、牛折算),南部、东部彩礼较高,有的以女子年龄计算彩礼,每岁10元或1石小麦。
建国后,本区南部东部县彩礼以“份”
计算,每份240元人民币,女方一般索要1~2份。
北部县彩礼600~700元。
20世纪70年代末,北部农村彩礼年年见涨,1979年为900元,80年代初1000~2000元。
80年代中期上升到4000元,80年代末为6000元,90年代彩礼竟达万元之多。
南部县彩礼虽少于北部,女方往往索要名目繁多的衣物,折合人民币数千元。
——《XX市志》
注:随便复制上文一段话,都可以在很多网站找到相关内容。
大家觉得有些网站不靠谱的话可以在网上搜索该地区的地方志。
相关关键字“YAN,,,AN市志”
进入相关页面后,有地情资料库,点开第一个的“第二节婚姻习俗”
。
例子2:
建国后,订婚财礼一般在四五百元内。
男女极不攀配的,索价更多。
婚礼虽然简化,但讲排场、比阔气年胜一年。
70年代讲究“一套房子带沙发,三转(车子、手表、缝纫机)一响带咔嚓(收音机)。
80年代讲究“全毛呢绒和西装,彩电沙发洗衣机,组合家具写字台,双卡收录机带音箱”
。
结婚费用剧增,花三五千元视为常事。
——《XX县志》
相关搜索的方式同上。
例子3:
50—70年代,不少机。
。
。
关干,,,部,举行新式结婚尤为简朴,瓜籽糖果待客,介绍恋爱经过,晚上男女铺盖搬在一室居住,就算结婚……
由于农村贫困,普遍有女方多索彩礼现象,要几斗米、几丈布、几百元钱及巧立名目要“离母糕”
、“鞍马肉”
、“绞驴脖子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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