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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1 / 3)

“沈宁,你莫要欺我母亲,按照大燕律法,丈夫和妻子是可以平分钱财的,像我这样有功勋在身的人,还可以得七成钱财,大不了给你三成,什么叫卖你的家产?”顾景南还算聪明。

顾蓉忙不跌点头,松了口气,恶狠狠瞪向沈宁,咬牙道:“对,成亲之后的钱财,都是你和景南的,并非是你沈宁的。”

众人听到这里,神色便是各异。

但很显然的是,沈宁占不到理,最多拿回三成,都已经算是顾家仁慈了。

“是吗?”沈宁低低的笑,旋即,黝黑的眸子望向了顾家母子,忽而说道:“可我沈宁当初购买铺子的钱财,是我从沈家借的,过期不还,那就是沈家的东西,轮得到你们——来——卖——吗?”

言罢,修长的双指从包袱里捡起了一张欠条字据。

借款字据上,清楚明白的写着数年前找沈家借了一笔钱购买铺子。

还钱期限是一年。

若逾期不还,便是铺子易主。

浅显易懂的道理,白纸黑字的写着,落款有沈宁和沈修白的名字。

名字上方,则是兄妹俩人的画押。

顾蓉不可置信的望着眼前的这张欠条。

那年购买铺子的钱,分明是沈宁典当破云枪得来的。

正因破云枪属于沈宁的嫁妆,依大燕律法,嫁妆不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持有。

故而,顾蓉为了让沈宁一分钱都得不到,在卖铺子的时候,和店主做了个假账。

以远远超出市面上的高价,卖给了下一任店主。

实际上是把沈宁这些年赚来的钱,都经过下一任店主的手,以买卖的方式转回到了自己的手上。

这么一来,就没她沈宁什么事了。

毕竟,众所周知的是,铺子的事明面上一直都是顾蓉在打理。

一切,都将顺理成章。

然而沈宁的一张借条,击毁了顾蓉所有的假设畅想。

若字据属实的话,一分钱都拿不到的不是沈宁,而是她儿顾景南!

“不可能!这不可能!”

顾蓉一把从沈宁的手中夺过了字据,三下五除二撕成了碎纸塞进自己口中吞进了腹部。

“什么字据?我不知道你有什么字据。”顾蓉狞笑着说。

她绝不会让沈宁得偿所愿的!

神风钱庄里以转卖铺子汇聚的钱财,差不多是顾府的全部家当了。

元和皇帝虽赏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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