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空下的黑暗毫无光泽,绵绵细雨敲打在植物枝叶上的声音几乎盖过了河水奔流之声。劳伦斯听西境的原住民说,原先他脚下的普拉尔森林是没有路的,传说这个绿色的小世界曾是精灵的家园。当然,劳伦斯暂时没有兴趣求证这个传说的真实性,他来这里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普拉尔森林是神圣的,除了那条通往茶花领的狭窄老路外,这里到处都是常绿植物,森林密布。在这里人们总能感受到森林之间存在着某种神秘而陌生的静谧,尤其是天黑后,这种感觉尤为明显。
贝克·马修打了个哈欠,他扭了扭脖子,慢慢活动着无比僵硬的四肢和酸痛的眼睛,然后换了个姿势重新半蹲在地上,让靴子和膝盖继续浸泡在灰色的烂泥里。
似乎是他发出的声音有点大,躲藏在灌木后的唐纳德回过头来狠狠瞪了他一眼。
“保持安静!”唐纳德小声训斥道:“把你们谈论女人时的精神拿出来,别打瞌睡。”
令马修厌烦的并不是唐纳德的斥责,而是雨滴的节奏。这节奏完全是乱的,毫无规律。马修是个二十岁出头的青年,他出生在摩纳领一间小酒馆里。据他在酒馆当侍女的母亲说,他的父亲是个帅气迷人的吟游诗人,披着忧郁诗人标志性的破旧大衣,梳着一副浓密又蓬松的性感胡子,并且像个真正的贵族一样,很有绅士风度。好吧,马修得承认,除了艺术天赋,他没从素未谋面的父亲那继承半点有用的正面特质,他不善言谈,整天愁眉苦脸,唉声叹气。如果不是因为酒馆的生意日渐萧条,他是绝不会想入伍谋生的。和他的同僚一样,他花大价钱买通了某个军官,才获得进入第七军团服役的资格。只是谁也没想到,兰斯转眼间就战败了,他甚至没来得及从死人身上捞回本钱,就变成了身无分文的战俘。迫于无奈,他只好带上母亲随唐纳德一同前往劳伦斯的领地讨生活。总之,他一直都不是个合格的士兵,来到这里后的高强度训练只给了他牛一样强壮的身体,却不能改变他得过且过的心态。
“恕我直言,长官。”马修抿抿嘴唇,“兄弟们已经等了半个晚上,我不觉得继续在这傻等能等来什么东西。”
“命令就是命令。”唐纳德平日里表现得性格随和,不拘小节,但关键时刻他也毫不马虎,“现在闭嘴,保持安静,不然回去就让你一个人打扫茅坑。”
“我只想知道我们来这里要做什么。”马修不甘心地说道:“头儿,我觉得我们有权知道这些。”
“别问了,我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