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平,你小子骑术日渐精进啊,这才个把月,你已经能跟上咱们的行军速度了。
哈哈哈,我可还记得一个月前,你第一次上马就被甩下来样子。”
陷阵营都尉周宜,
对着一脸紧张的霍骁打趣道。
霍骁紧握手中缰绳,
闻言不禁苦笑,
自己毕竟不是古人,
之前也没有骑马作战的经验。
上个月自己练习马术,
可没少被胯下这匹良驹摔地上,
还好自己每天亲手一把粟米,一把黑豆地喂着,
把这匹大爷伺候好了,
它才慢慢跟自己熟络起来。
这马是并州狼骑将士们,
从老家带出来的优良战马,
被高顺从张辽那要了下来,
赏给自己亲兵的霍骁。
一匹良驹在战场上,
可是武将的第二生命,
冲锋陷阵,突出重围,
全要靠它!
对此霍骁心里还是有数的,
也对这匹浅灰色战马有了感情,
给它起了个“逸云”
的名字。
勤学苦练下,
自己骑术目前还算过得去,
即使急行军,也不会掉队了。
看着前方正在行军的并州狼骑,
以及领头的统领张辽,
霍骁还是有些不解,他问周宜:
“周大哥,咱们陷阵营,这次为什么跟狼骑一起行动?”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咱们陷阵营,可不止是先登破城的精锐步兵。
咱们的骑战本事,在全军也是仅次于狼骑,追随温侯,南征北战从不落后!”
周宜说完,停顿了一下,表情有些难过:
“之前濮阳之战,咱们陷阵营折了百来个弟兄,虽然有你们这些新兵蛋子补充,将军(高顺)还是希望你们多上阵,见见血,才能不负咱们陷阵营的威名,你小子可别给我跟将军丢脸啊!”
终于又有机会上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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