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也谈性格决定命运
——《道德经》智慧之十四
《道德经》第十四章云:
视而不见,名曰微;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
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其上不徼,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
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好了堂主人今译之曰:
视之而不见的可以叫它作“微”
,听之而不闻的可以叫它作“希”
,摸之而不得的可以叫它作“夷”
。
这三种东西是不可追究到底的,因此可以将它们混为一谈。
它的原因谁都弄不清,它的结果很明白,从结果到原因的发展过程中会有许多的环节让我们连名字也无法确定,只好将它们统归于一种虚无的状态。
这就是所谓的没有形状的形状和没有形象的形象,或可称之为“惚恍”
。
所谓“惚恍”
是这样一种更为虚无的状态:迎着它站在它的面前却看不见它的头,随着它站在它的背后却看不见它的尾。
只有把握住这亘古的虚无才能驾驭好眼前的实有,因为只有了解了事物的开始,才可以把握住事物运行的规律。
现在有一句话很时髦,叫“性格决定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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