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性一是编汇选名医成案。
所选必择精当。
如江氏类案入选颇多。
亦不过十之三四。
其余仅选十之一二而已。
此外见诸史传及说部杂书。
或有新意。
或立奇法者。
间采一二条。
俾广见一所选皆有议论有发明之案。
庸浅及怪诞不经者概删去。
其有病同而治同。
虽出两人。
止录一家。
同之中必取前辈。
或后辈之阐发胜于前辈。
则取后舍前。
亦无拘也。
一治病所凭在脉。
故叙证而兼叙脉者始选之。
若不载脉象。
但侈治验。
入选奚益。
盖治病之难。
难于识病。
识病之难。
难于识脉也。
然集中间收不载脉者。
必辨证详明。
或治法新奇。
或立论高超。
不得以不载脉象而弃之。
略备数条。
以扩识见。
一前人案中。
或涉鄙俚矜夸之语概削去。
只存其脉证方论。
以为后人认病之法。
偶有文繁及词晦者。
僭为修饰之。
不敢窜改其意。
亦仅条达其辞以便观览而已。
知我者谅不我罪。
一近日名医有年长于我者。
有年少于我者。
其治奇病着奇验必录之。
今并附入。
此皆生平目击。
并非得之传闻。
若得之传闻者。
姑为阙疑。
不敢以误传误。
一成案以年代先后为编次。
间有颠倒者。
因病情相似。
连类以便览。
年代所不计也。
至于称谓前人。
或名或字或别号及乡里。
就人所易晓者称之。
不拘一律。
一是编列为十卷。
各分门类。
以便查阅。
至门类十三科实未能全。
只就昔人有成案者选之。
每门多寡不拘。
会心者闻一知十。
可推展得其旨矣。
一各案引用之方。
不能备录。
间有附于案中及案后者。
恐卷帙繁冗。
录亦不详。
嗣有古今经验方按续出问世。
一诸案所载有妙义者。
议论精详方药切当者。
以及叙脉病因证候紧要关键处均加密点若震自为按断之语。
概不敢置密点。
以俟高贤之教正。
(第1页)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