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简单”
的事实出发,指出,在完全信息的自由竞争的条件下,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能够获得最大的效用。
举个例子:卤水鹅是广州独具特色的菜肴之一,现有A、B、C、D、E五个人有购买欲望。
但是,由于他们的饥饿程度、饮食习惯、消费能力等许多方面的不同,他们愿意出的价格也是不一样的。
分别为A:90元;B:80元;C:70元;D:60元;E:40元。
而与此同时,有四家卖卤水鹅的店,每家由于生产能力的原因,都只能提供2只卤水鹅。
但是,由于他们的店面租金、工人工资、制作工艺等方面的不同,导致了他们愿意出卖的最低价格是甲70元、乙60元、丙50元、丁40元。
下面我们来分析,市场上将会以什么价格来交易。
假设,如果是以70元每只的价格,那么,甲乙丙丁都愿意把所有的鹅卖掉。
于是,市场上有8只鹅的供给。
而在A、B、C、D、E这五个人中,只有A、B、C三个人愿意购买。
于是会出现供过于求的情况。
同理,价格定在60元,一样是供过于求。
我们在其他的章节中分析过,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供过于求时,商品价格是会下降的。
于是,如果市场价格定为50元,那么,这时候,只有丙、丁两人提供4只卤水鹅,而市场上有A、B、C、D四个人愿意以此价格购买。
于是,市场上供给与需求达到平衡。
这就是在此市场上卤水鹅应该的价格。
而如果以40元的价格出卖,就只有丁能提供2只鹅,而会有A、B、C、D、E这五个需求。
供不应求时,价格会上升到50元的平衡点。
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上,似乎有一个组织者,在调节着市场价格,使之在该价格水平下,市场的需求与供给达到平衡。
而且,在50元的价格下,A比原来省了40元,B省了30元,C省了20元,D省了10元。
消费者总共省下了100元。
西方经济学家把这称为“消费者剩余”
。
而在50元的价格下,丙按原来预定的价格出卖,而丁比原来多赚了10元。
西方经济学把这叫做“生产者剩余”
。
如果把消费者剩余也看成是社会的节余,那么我们说,这总共的110元是所有情况下能够让社会节省最多的价格。
这也就是我们经济学中常说的,在实现个人效用最大化的同时,也实现社会效用最大化的道理。
我们说,正是广州餐饮业的高度发达,商家们在激烈而有序的竞争中,不断地为广大消费者推出了“物美价廉”
的可口美食。
可见,一个成熟、全面的市场体系,不仅能够给厂商,而且能够给消费者带来许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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