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同存异,创造合赢
如果说社会是一个整体,那么这个整体又可以看做是由多个团体所组成的,这些团体,大的可以看作是一个国家、一个种族,小的可以看作是一个企业、一支队伍等等,而这些团体中,最基本的组成单位——却是单个的人,正是这些许许多多的个人构成了不同的团体,构成了当今的社会。
但在这些团队中,都是齐头并进的吗?答案是否定的。
有强悍的团队,也有弱小的团队,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正是团队的价值取向和个人的价值取向是否一致来决定的,而个人与团队的利益关系,我认为大致分为以下三种:
一、“大”
欺“小”
型。
这里的“大”
其实是指一个团队,“小”
是指单个人,说以大欺小,其实就是说团队的价值取向凌驾于个人之上,或者可以说根本没有去考虑个人的价值取向。
就象有些企业,忽视员工的利益,用不平等合同、霸王条款,以及多种形式去压榨员工的基本劳动力,而这样的做法,可以很明显的得到结论,员工利益得不到满足,他同样会以多种形式去抵触这样的企业,间接或者直接的影响企业的发展。
那么像这样的团队可以说是一个很没有战斗力的团队,一个失败的团队。
像这样的社会事例,一般较多的出现在一些小型的企业或者群体中,而他们在奋斗很多年以后,可能还在这种恶性的循环中找不到出路。
二、以“小”
欺“大”
型。
“小”
也能欺“大”
?很多人提出疑问。
其实这也是正常的,当个人的价值取向凌驾于团队之上时,这种情况就会时时出现。
这种个人不在乎别人的想法,更不会去在意团队的利益,而他要达到他的目的时,往往会出卖一些团队或者其他人的利益。
如携带着原企业的秘密去其它企业的;或呆在自己企业出卖着企业的技术、商业数据的等等,像这样的情况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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