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俩的情事是一首情诗要像徐志摩那么痴要像对押韵的坚持要加载文学的历史要这段情感动他人名噪一时让这一首解构拥抱的诗感染这误解爱情的城市
——方大同《手拖手》
车终于停在我熟悉的枫林外。
我曾经把它比作为我的囚牢,现在看着却像是告解室。
我下了车,郑开奇在后面跟着我。
我让他回去,他说他以前很遗憾没有跟着他的女朋友走到最后,现在他想试试看。
他要陪我去看那个男人,说万一要有个什么事情,他可以保护和安慰我。
我心里想,这个事情自始自终,最需要保护和安慰的是秦绍。
可我也不再和郑开奇说什么,他在完成自我救赎的最后一步,当他做完了所有的事项,他就会放下心头的那个姑娘了。
我慢慢走到铁门外,按了一下门铃。
管家激动的声音传来:“卢小姐,您终于回来了!”
对,我终于回来认罪了。
门很快被打开。
我看见大棚依然支在草棚的中央,走进房子里,七彩的房间门还是没变样。
管家跟在旁边,轻轻地说了声:少爷很快就回来。
他看了眼郑开奇,又看了看我隆起的肚子,默默地端了一杯普洱茶,招待郑开奇坐了下来。
我慢慢地上楼,一间一间打开熟悉的房间。
房间里的布置都没有变,甚至连挂件什么的都没变。
我走进书房,电脑桌收拾得干干净净,只放着一本《小王子》和一张光盘。
光盘是送给他的圣诞礼物。
只不过光盘的盒子外贴了一张我们在老家山上拍的的合照。
我记得我故意用我手机拍的,就是防止留下任何念想。
没想到他偷偷发送了照片到他手机里。
照片里,秦绍站在我身后,眼里是安定而从容的光。
我不知道秦绍为什么会喜欢看《小王子》之类的书。
我翻开看,里面掉出了一张书签。
书签背面写着几行字:
我是小狐狸,然是小王子。
她驯养了我。
于是她成了我的唯一。
我眼泪决堤,终于控制不住自己嚎啕大哭起来。
我认识他快一年的时间以来,他从来没叫过我的名字。
原来,我在他的心里叫做“然”
。
我曾经生无可恋,为了钱跟他说了小王子的故事,我没想到他却记在了心里,还如此用心地阅读了。
泪眼朦胧里,我看见秦绍站在书房门外,脚上的皮鞋还没来得及换,一派风尘仆仆的样子。
整个人消瘦得有些单薄,唯独眼神还是和以前那样冷冽。
以前,我看见这样的眼神时,以为他肯定讨厌死了我。
现在我不怕了,即便他讨厌我又如何,我本就是个该被诅咒的坏女孩。
我干尽了缺德事情,难道还要奢望别人用炙热的眼神望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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