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魅魔不擅经营,不喜欢动脑筋。
因为代代传承,每一个魅魔都拥有一大笔财富。
为了避免坐吃山空,或者投资失败导致破产。
每一位族人都必须审慎挑选伴侣为自己打理家业。
我妈妈因为眼光好挑中我爸,把公司开成了跨国企业,现在基本定居国外。
而我大学毕业后就和宋廷领了证,让他全权负责打理我的个人资产。
当然,根据婚前协议,他每月能领取一笔不菲的工资。
除非我死了,没有一儿半女,我的财产才会全部归他。
他的确有能力,几年间就让我的资产翻了几倍。
我也给予了他足够丰厚的报酬。
可他渐渐开始变得不满足。
某次借着醉意,开玩笑地说:“老婆,我怎么觉得我不像你老公,更像个给你打工的职业经理人。”
当时的我并没想那么多,“这两个身份不冲突啊,我们家都是这样的。”
身为雇主,我给他开的工资绝对是同行最高的。
身为妻子,我经常给他买买买,豪车名表,高定名牌,他喜欢的,我都乐意给他。
我一直是按照妈妈教我的,事业婚姻一手抓。
可他觉得我根本不爱他,一直在防着他。
问题是,我祖辈传下来的家产,是要留给传承的族人的。
怎么可能如他所愿,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除非我死后没有留下任何后代,他身为我的伴侣才可继承我的遗产。
但魅魔比普通人类身强体壮,这基本是不可能发生的。
而自那次试探之后,虽然他表面上对我一如既往的好,但身上的香味越来越淡了。
我很难过。
伴侣的爱意能滋养我的力量,我需要很多爱。
宋廷给不了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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