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南疆趁天黑回了趟何公馆。
自从开始出去讨生活,他就很少长时间这里住了。
说起来这房子除了自己没人会来,但在外人看来依旧是何公馆。
实际上也是,这是何庭毓名下的房产。
去年他刚在丁酉手下混出点名堂,花钱在宝山路临近三德里的路段租了个房子。
他想把公馆还给何庭毓,做个声明当面漂漂亮亮地还给他,以示与何家断绝关系。
但是他做不到。
他怕见何庭毓,怕他看自己的眼神。
他知道无论自己做什么在对方眼里都是蛆虫,哪怕他“很有骨气“地从这房子里搬出去,只要何庭毓在,这举动就显得可笑又欲盖弥彰。
“不走了!”
祝南疆站在琉璃灯下看着这一整屋子高档家具和名画古董,仿佛被羞辱了似的咬紧牙关,“我就不配住好地方吗!
?“
.
祝南疆躺在何励人的雕花木床上睡觉,床很宽,因此显得他很单薄。
何家的人天生浓眉大眼,身形高大,保养好了那叫英武,一不小心发了福就是虎背熊腰,何励人生前就有点这个意思。
而祝南疆从小身材苗条——当然也有可能是营养不良,且眉眼漂亮得有些过头。
不女气,也谈不上英俊,而是一种偏“艳“的长相。
单从这一点上来看,他也不像是何家的人。
公馆里的一切摆设与何励人生前无二,包括卧房,甚至连床单都是何励人咽气时垫的那条。
祝南疆放着自己的床不睡非要上这儿来过夜,为的是和父亲“亲近亲近“。
既然活着的时候亲近不了,死了总可以弥补一下。
他甚至盼着何励人能阴魂不散地回来看两眼,看到自己的卧房被“孽障“占了去,想必表情不会好看。
但是那又如何?孽障活着,你已经死了。
孽障要跟你再续父子之情,你不想要也得受着。
哈!
祝南疆在对父亲的“追思“中睡去,又在刺耳的撞击声中醒来,睁眼却看到一张熟悉而冷漠的脸。
——怎么,他真的阴魂不散回来见我了?
两秒钟过后他突然反应过来那人不是何励人而是何庭毓!
几年未见,男人的相貌打扮似乎没有任何变化,甚至连表情和眼神都和最后一次见他时一模一样。
祝南疆咽了口唾沫,低头查看自己的手脚。
这不是个十岁孩童的身体,穿的也是上好的丝质睡袍。
现在就是现在,不是五六年前。
这个认知令他稍微有了点底气,同时又感到一丝微妙的耻辱,因为被对方亲眼看见自己睡父亲的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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