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烈对莱恩斯突如其来的幽默有些无从招架,和猎人对峙了半分钟后,举手投降。
“劳伦斯这个名字我有些耳熟。
他是血族贵族中的一支。
那个家族的族长天性花心,在外留情无数,子嗣众多,但能力都很一般。
劳伦斯就是其中之一。”
安德烈说。
“他是个标准的自负的蠢蛋。
在血族口碑一向不好,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他。
他的出现至少证明,黑色曼陀罗背后有血族贵族在支撑。”
安德烈说着笑了一下,“说来也是有趣,这个公会有血猎,有血族,宿敌连手,还真是少见。”
“刚才路上巡逻的士兵当中,大部分都是人类,手背也没有曼陀罗花的印记。”
莱恩斯说,“即便血族和血猎的人连手,我也不倾向于他们是一家的。”
“认同。”
安德烈愉快地回应,“所以最简单也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挑拨离间。
我相信以劳伦斯的脾性,一定不会获得人类朋友的好感的。”
“血猎的文职人员也一样。”
莱恩斯赞同到,刻薄地数落着血猎那些没用的饭桶。
“目前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安德烈问,“你想先听哪个?”
今日的安德烈问题过多,莱恩斯冷冷地看着他,没有要回应的意思。
安德烈晃着红酒杯,放在嘴边饮下一小口,“好消息是我们有挑起争端的东西。
坏消息是,我和劳伦斯关系不好,或者可以说,有仇,单方面的。”
“所以他对我的气息很熟悉,时间久了一定会露出蛛丝马迹。
并且,”
安德烈指着方才经过的一件类似办公室的屋子,说,“很不巧的是,我在那里看到了您的肖像,下面写着通缉令的那种。”
“……”
莱恩斯没想到安德烈还有时间去偷窥别的房间,也没想到通缉令竟然能传到这里。
通缉令代表公会一定和血猎的人有联系,也证明莱恩斯早晚要被认出来。
而由于劳伦斯的存在,安德烈的身份也很容易暴露。
他们必须在被发现之前想个办法。
“十天后就是盛宴,我不认为真的会有神赐下宴席,多半是另一个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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