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顺这班士兵,是不是平日里抄家抄惯了的,随着鸣云一声令下,就迅速在市令里搜刮了起来。
不过一炷香的功夫,周、冷二人面前竟然堆起了千两黄金与数十匹锦缎。
即便是在大方界,锦和缎也只有贵族可以穿戴,一个从七品的市令虽然也不是不能着缎,但这锦,却绝不是他可以享用的。
更何况眼前的这些锦缎还蕴着灵气,不是凡人而是修士织造,越加珍贵百倍!
鸣云随意取来其中一匹,稍稍展开,竟然自起一道暖风。北地森寒,如用这种锦缎制衣,凡人穿了可御重寒,仙家穿了更显气派!
其它的锦缎也各有各的灵性,比起当日在坠阳谷山腹的干尸仙衣,自然差了太多,但所蕴藏的灵机,却是一类。
“这市令好会享受,这样的东西做成衣服,就是冰火也可从容渡过。”
“你想的太多了,这样的东西,一个小小的市令怎么配用。他会有这些,要么是替人收藏,要么就是备下用来行贿用的。”
“这么荒乱的地方还需要行贿吗?”
冷星云白了他一眼。
“正是因为这里荒凉,所以贿赂,可换防到好的地界去啊!”
正说着,忽然腰间藏摄金鼠的竹筒动了一动。
星云皱眉打开,那赤色的摄金鼠便拖着长长的尾巴,跳了出来!
自从和冷星云聚会,鸣云还是第二次看到这灵鼠。平日里,这小家伙只待在主人身边一动不动,这一次主动要求见天日,一定是有什么原因。
果然,那鼠儿一举凌虚跳跃至市令府内被查抄到的千两黄金上。
星云眉头一皱,骂道:
“贪心家伙。”
鸣云笑道:
“这也不能怪它,这鼠儿原本就是居住的家就有大量的金棋石,想来,它对金子特别喜爱。”
冷星云是世外修者,对凡夫俗子最喜爱的黄白之物,天然避讳。见摄云鼠在金堆上兴奋跳跃,自然是不乐意的。
可未想到,观察到主人不乐的小东西,忽然一个钻地入府消失不见。等出现已经在十丈之外,同时兴奋之极的叽叽乱叫。
再一个弹身,横空十丈便落入了主人的怀中。
鸣云见它跃身时如一道划空赤练,身法快到不可思议,竟比自己的流星闪还要快捷一分。
此时鼠子的双爪中,则捧定着一颗花生大的金珠。
“怎么又是这些?快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