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客-《送你一颗子弹》

纽约客(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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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左等右等,都等几个月了,暴雨就是不降临。

我姿势摆了这么久,它那边相机就是按不下去。

算了算了,该干吗干吗去。

跟某同学说:我50岁的时候要回哥大教书。

他说:那中间呢?

我说,中间要去中国解决一些江湖上的恩怨。

他笑,我也乐。

我50岁的时候,要风度翩翩地走在哥大的主干道上,头发灰白,满腹经纶,从我身旁经过的人,都觉得如沐春风。

到那时候,我希望MillKorean还在,我可以去里面吃辣豆腐泡饭。

希望cafeswish也在,因为我50岁的时候肯定还爱喝珍珠奶茶。

RiversidePark肯定跑不了了,我要带我儿子去那散步,我儿子,阳光明媚,健康而优美的一个小伙子。

进不了哥大进NYU也行,NYU进不了去CUNY也行,实在哪都进不了,也没关系。

50岁的时候,我将如此风度翩翩、满腹经纶,作为一个资深世界公民,纽约就在我两鬓的斑白里。

要不怎么伤感不起来呢?

那天拿个古老的相机,里面有一卷黑白胶卷。

我在哥大附近咔嚓咔嚓地拍,准备把这一带所有“有纪念意义的地方”

都照下来。

比如,恩华家门口,比如NausbaumandWuCafé那个靠窗的座位,比如Butlerlibrary五楼的那个阅览室。

吭哧吭哧地把所有的回忆都网罗进相机以后,我喜不自胜地取胶卷,准备洗出自己的劳动成果。

结果,忘了倒胶片,一开相机盖,所有努力,功亏一篑。

大约这是上帝的又一个信号:你不需要回忆,这个城市已经溶进你的血液里。

如果纽约客的真正含义是地界公民,那么,在来到纽约之前我很可能已经是个纽约客,离开纽约之后,仍然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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