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在这个世界他孤身一人,了无牵绊。
他也曾是过着锦衣玉食生活的人,初到察尔德尼的日子对他而言不亚于一场苦刑。
终日与牛羊为伍,烈日下挥汗劳作,入夜后马xx子酒也焐不热身躯。
他的肤色慢慢地变得和当地人一样黧黑,双手从满是血泡到长出厚茧。
他成了一个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没有身份,也没有名字的人。
他放弃了自首,也拒绝辩解,是因为在他的心里,真相根本就不重要。
逃亡和苟活只意味着一次又一次太阳升起落下,只有父母在此终老的愿望让他获得过短暂的平静。
可现在不一样了。
外面有等着他的人和他渴望的生活,他必须尽一切努力去争取看似渺茫的未来,重生的欲望从未这样强烈而清晰。
曾斐虽脱下了警服,但他是最清楚当年案件始末的人之一,在警队里人脉尤在。
如果他不能带来转机,那么就意味着没有希望,这也是丁小野坚持要求见他一面的原因。
“你知道他的名字吗?他叫冯鸣。”
曾斐看似无意地提醒道,“那是他第一次参加队里重要的出勤任务,结果再也没能回来。
他是独生子,还没有女朋友,家里两老白发人送黑发人,至今都舍不得将遗体火化,等了七年,就盼着今天。
你欠他们一个交代。”
那个陌生的名字显然刺痛了丁小野,他的手背的骨节发白,似要穿透那层薄薄的皮肤。
“我对不起他……和他的家人。
如果我没有开车回去找我爸,可能他就不会死。
或者我坚持把我爸爸送走也好,那样他们未必会恰好撞上。”
“你放心,包庇在逃疑犯这一条罪名你同样也免不了。
你爸做了多少见不得人的事,毁了多少人的生活?他早应该为此付出代价。
你连最起码的是非观念都没有!”
“我能怎么样,他是我爸爸!”
“那是当然。
上阵父子兵,就算你狡辩说开车的人不是你,也证明不了你没有参与其中。
我做了那么多年警察,见过太多这种事,有些人天性凶残,那些恶是在血液里的。”
曾斐并不掩饰自己对于丁小野身为崔克俭儿子这一身份的本能厌恶。
丁小野轻笑道:“这么说来,你爸是警察,你也是警察,你为了升职立功不择手段也是遗传?”
曾斐冷眼看着丁小野许久,然后站了起来。
他不打算反驳,但也没有再留下来的必要。
丁小野垂着头,交握得更紧,仿佛也在经历一场天人交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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