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希望她能带一些邮票来,再带一些香烟。
他只剩下三支烟了。
他来回踱着方步,地板在他脚下吱吱作响。
地板是硬木的,但在暖气管漏水的地方已经有了渍斑。
这个街区的公寓是战前建造的,供那些正派的单身生意人居住。
当时的经济形势比现在好多了,有蒸汽取暖,二十四小时供应热水,还有铺着地砖的走廊——所有的东西在当时是最先进的。
现在这一切都过时了。
几年前,当他还年轻时,他认识的一个姑娘就住在这里。
在他的记忆中,她是个护士;床头柜的抽屉中有避孕套。
她有一个两圈火的炉子,有时候为他做早餐——火腿鸡蛋、蘸有枫树糖浆的奶油薄煎饼之类。
他馋得从她手指上吮舔。
房间里还有一个以前房客留下来的鹿头标本;她常常把长统袜挂在鹿角上晾干。
星期六下午和星期二晚上,每当她休息时,他们就共度良宵:喝威士忌、杜松子酒、伏特加,有什么喝什么。
她喜欢先喝醉。
她不想去看电影,或者外出跳舞。
她似乎不想要什么浪漫的花样,更不想要浪漫的假象。
她对他的要求只是做爱的耐力。
她喜欢拖一条毯子到浴室的地上;她喜欢躺在那儿感受地砖的坚硬。
他的膝盖和双肘十分受罪,当时他并不觉得,因为他的注意力在别处。
她会呻吟,仿佛被聚光灯照着;她会摇头,转动眼珠。
有一次,他让她在大衣橱里做爱。
她立于两件羊毛套裙之中,一身樟脑味,双膝发抖。
她快活得抽泣起来。
后来,她甩了他,嫁给了一个律师。
天生狡猾的一对。
他们俩举行了婚礼,新娘身披白色的婚纱。
他从报上看到了这条消息,感到好笑,并没有怨恨。
干得好,他心里想。
荡妇有时也会撞上好运的。
那是些年轻不懂事的日子。
在那些无名的日子里,一个个荒唐的下午在亵渎中飞快地过去,没有事先或事后的期望,没有话语,也没有回报。
在他陷进去之前,事情已经一团糟了。
他看了一下手表,又望望窗外。
瞧,她来了,大步斜穿公园。
今天,她头戴宽边帽,身穿犬牙纹套裙,紧紧系着一条腰带,胳膊下夹着手提包。
她走路的步子奇怪地起伏,褶裙不住地摆动,似乎她从来不习惯用后腿走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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