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爱的亨利……”
我写道,但这听上去很虚伪。
“最亲爱的”
则是一句谎言,所以得用一个像是称呼熟人用的称呼:“亲爱的亨利……”
于是我这样写道:“亲爱的亨利,恐怕这对你来说会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但在过去的五年里,我一直爱着莫里斯·本德里克斯。
我们有两年时间没有见面,也没有通信,但是没有用。
没有他我无法快乐地生活,所以我走了。
我知道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自己没有怎么尽到一个做妻子的本分,而且自一九四四年六月以后,我也完全没有能做一个情人,所以我周围的每个人过得都不好。
我一度以为自己可以让这份恋情就这么维系着,相信它会慢慢地、以大家都满意的方式结束,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并非如此。
我比一九三九年时更爱莫里斯。
我想自己一直太过幼稚,但是现在我意识到:一个人迟早要作出选择,不然就会把各方面的事情都弄糟。
再见了,天主保佑你。”
我重重地划掉了“天主保佑你”
这一句,让它看不出来。
这句话听上去有点自以为是的味道,说到底,亨利并不信天主。
接下来我想写上“爱你的”
,但这个词儿听起来不太合适,尽管我知道它是真实的。
我的确是在以自己拙劣的方式爱着亨利。
我把信装进信封,在上面写上“纯粹私函”
的字样。
我想这样可以提醒亨利,让他别当着别人的面拆开信——因为他可能会领朋友到家里来,而我不想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伤害。
我拖出箱子,开始装东西,尔后又突然想到:我把信放到哪儿去了?信我马上就找到了,但转念又想:万一匆忙之中我忘了把它放到门厅里,而亨利等我回家左等右等等不到怎么办?于是我又拿着信下楼,把它放在门厅里。
我的行装差不多快收拾完了——只有一件晚礼服需要叠起来,亨利还要再过半小时才会到家。
我刚把信放到门厅桌上下午送到的邮件的最上面,就听到了钥匙开门的声音。
我赶忙把信又抓了起来,我不知道自己为何这样做。
随后亨利进来了。
他看上去满脸病容,一副心烦意乱的样子。
他说了句“哦,你在这里?”
,便径直从我身边走过,进了自己的书房。
我愣了一会儿,随后便跟着他也进了书房。
我想,现在得把信交给他了:这需要更大的勇气。
推开书房门以后,我看到他连取暖炉都没开,正坐在炉边自己的椅子上,他在哭泣。
“怎么啦,亨利?”
我问他。
他说:“没什么,只是头痛得厉害而已。”
我替他点着了取暖炉,说:“我去给你拿点温格宁来。”
“不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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