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些?嗯,这么说我的记忆力还没那么坏,是吧?
挂断电话后,我抖得厉害。
我坐在那儿竭力回想她所描述的那段对话,但徒劳无功。
从我在星期天晚上喝了第三杯酒,到我在医院摆脱宿醉之间的一切都成了空白。
一切,所有的一切,都没有了。
我把纸条撕了又撕,将碎片放进衣袋。
我看着另一条留言。
钱斯留的电话是他联络站的号码。
我把电话打到了城北分局。
德金不在,但他们把他家的电话号码给了我。
他接电话时听上去有些迷糊。
“等我一分钟,我点支烟,”
他说。
等他再拿起话筒时,声音又恢复正常了,“我在看电视,”
他说,“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你想到什么了,斯卡德?”
“那个皮条客在找我。
钱斯。”
“怎么找你?”
“通过电话。
他给我留了一个电话号码,让我打给他。
是他的电话联络站。
所以他可能就在城里,如果你想让我引他出来——”
“我们没在找他。”
有一刻我以为自己肯定是在失去记忆的那段时间里跟德金通过话,而谁打给谁我已不记得了。
但当他说下去时,我意识到事情并非如此。
“我们把他找到警察局问话,”
他解释道,“我们发出逮捕令,但他主动上门,还带了一个滑头律师,他本人就很滑头。”
“你把他放走了?”
“我们他妈的根本没有理由扣留他。
他从估计的死亡时间前六小时,到那之后的七、八个小时都有不在场证明。
这证明看上去无懈可击,我们还找不出破绽。
帮查尔斯·琼斯登记入住旅馆的服务员说不出他的相貌。
我是指他都无法肯定那个人是黑是白。
他隐约觉得那是个白人。
你怎能把这些材料交给地方法院检查官呢?”
“他可以雇人帮他租那个房间。
那些大旅馆根本不注意进出的都是什么人。”
“你说得对。
他可以雇人帮他租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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