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
呃,在一起三年。
同居一年,结婚两年。”
“多久以前结的婚?”
“四年吧?”
她算一算,“明年春天就满五年了。
不过从法律上讲,我还是已婚身份,但一直懒得去办离婚。
你看我该离吗?”
“不知道。”
“也许该离,一了百了。”
“你跟钱斯在一起多久?”
“快三年了。
为什么问这个?”
“你不像妓女。”
“妓女有模式吗?我知道我跟金不太像,既没皇家味道,也不像牛奶女工。”
她笑起来,“我俩就像上校夫人和贱女,虽然我不知道谁是哪个。”
“同是血肉之躯?①”
我能知道这句诗,她十分惊讶。
她说:“离开丈夫后,我住在下东城。
你知道诺福克街吧?在斯坦顿街和里文顿街之间?”
“不太熟。”
—棒槌学堂·E书小组—
“我可特别熟。
我以前住在那里,在附近打过零工。
我在洗衣店做过,也当过招待和店员。
每次不是辞职不干,就是被人解雇。
钱总是不够用。
我开始痛恨我住的地方,还有我的生活。
本想给我丈夫打电话,让他接我回去养着我。
有一次我拨了他的号码,可是占线。”
于是她几乎是在不经意间开始卖起身来。
她那个街区有个店老板一直觊觎她。
有一天她并未事先计划便说:“瞧,如果你真想跟我上床的话,就给我二十美元怎么样?”
他惊惶失措,脱口而出说他不知道她是妓女。
“我不是,”
她告诉他,“但我需要钱。
而且我的床上功夫相当不错。”
她开始一个星期接几次客,从诺福克街搬到附近更好一些的地方,然后又搬到汤普金斯广场东边的第九街。
从此她不必上班,但还有其他的麻烦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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