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三世
先前记录:
良好。
在公共服务方面有优秀记录,在私生活中有良好声誉。
行为表现的显著特征:良好的判断力。
就假定的罪名而论:
(1)他不能继续受益。
约克家族有九名其他继承人,包括三名男性。
(2)没有同时代的指控。
(3)直到他去世,男孩们的母亲持续和他和睦相处,她的女儿们还参加宫廷庆典。
(4)他并未对其他的约克家族的继承人表现出恐惧,且慷慨地给他们提供生活费,赐予他们中的所有人王室领地。
(5)他个人的王位继承权无可反驳,已经议会法案及公示批准;男孩们已退出了王位的继承,对他构不成威胁。
(6)如果他一直为背叛而不安,那么他要除掉的人不是这两个男孩,而是下一个顺位的王位继承人:小沃里克。
在自己的儿子死后,理查公开册封的继承人。
亨利七世
先前记录:
一名投机者,住在外国。
一位野心勃勃的母亲之子。
私生活一无所知。
未曾担任公职或无业。
行为表现的显著特征:阴险。
就假定的罪名而论:
(1)对他来说,男孩们不应该继续活着。
这极其重要。
通过废止那份承认男孩们为私生子的法案,他使年长的男孩成为英王,而年幼的男孩成为下一位继承人。
(2)他提交给议会褫夺理查公权的法案中,因循守旧地指控理查的专制和残忍,但对两名王子却只字未提。
结论显然是:当时两名男孩仍然活着且并非下落不明。
(3)在他继位十八个月后,男孩们的母亲被剥夺了财产,被放逐到女修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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