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确实奇怪,杀人竟然这么容易,甚至有时你会觉得不可思议,大多数人竟然能活到他们现在的岁数。
只要一个圆弧线动作,削柳橙皮似的,喉咙就断了;鲜血涌出的速度之快,死亡旋即到来。
至少由内行人来下手的话,就有这么快。
在背上捅一刀就需要更高的精准度,你有可能连刺二、三十次都刺不到什么,只是对人肉一阵无害的乱砍罢了。
可是如果你懂得人体构造,懂得如何刺入心或肺,那就易如反掌。
如果你从前面下手,最好瞄准低处,然后往上拉,这样可以插进胸腔,切入重要器官。
不过从后面下手比较轻松,瞄准脊椎侧边就行了。
开枪杀人有多容易?非常容易。
他第一次杀死人用的是半自动枪,在韩国。
他瞄准目标,扣下扳机,看见一个男人倒下,就这样。
没有任何负疚的痛苦,没有噩梦,没有精神崩溃。
或许是战争的关系,但他不相信战争能解释一切。
或许他缺乏同理心?有个心理学者跟他解释过,他成为恋童癖,乃是心灵受损之故。
干脆说邪恶之故算了。
“好,现在你仔细听,”
哈利已经在丽姿对面坐下来,“案发当天七点,大使的车子到了欧夫·克利普拉家,但开车的人不是大使。”
“不是?”
“不是。
警卫印象中没看过穿黄西装的人。”
“所以?”
“丽姿,你看过那套西装,加油员相比之下都算朴素了。
你觉得你忘得了那样的西装吗?”
她摇头,哈利继续说。
“驾驶把车停在车库,按了侧门的电铃。
克利普拉开门的时候,大概迎面就对上了枪口吧。
客人进屋,关上门,客气地请克利普拉张开嘴巴。”
“客气?”
“我要让故事精彩一点,可以吧?”
丽姿噘起嘴,在嘴唇前面摆出一根手指。
“然后他把枪管伸进去,命令克利普拉含住,接着开枪,冷血、无情地开枪。
子弹穿过克利普拉的后脑,射进墙壁。
凶手把血迹擦掉,然后……呃,你也知道那样会搞得多脏。”
丽姿点头,挥手要他继续。
“总之,这位神秘客把所有痕迹都去掉,最后从后车厢拿了那把螺丝起子,把子弹从墙壁撬出来。”
“你怎么知道?”
“我在走廊看到地板上有灰泥块,还看到弹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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