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写作-《番石榴飘香》

谈写作(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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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说实话,这一题材只是在我思索多年并发现了问题的关键之后才吸引住我的。

问题的关键是,那两个凶手本来没有杀人的念头,他们千方百计地想让人出面阻止自己行凶,结果事与愿违。

这么做是万不得已,这就是这出悲剧唯一的、真正的新奇之处,除此之外,这类悲剧在拉丁美洲相当普遍。

后来,由于结构方面的原因,我又迟迟没有动笔。

事实上,小说描写的故事在案件发生之后大约二十五年才算了结。

那时候,丈夫带着曾被遗弃的妻子回到镇上。

不过,我一直认为小说的结尾必须要有行凶过程的细节描写。

解决的办法是让讲故事的人自己出场(我生平第一次出场了),他能在小说的时间结构中自如驰骋。

这就是说,事隔三十年之后,我才领悟到我们小说家常常忽略的事情,即真实永远是文学的最佳模式。

门:海明威说过,对一个题材既不能仓促动笔,也不能搁置过久。

一个故事装在脑袋里那么多年也不动笔写出来,你不着急吗?

加:说实话,如果一个想法经不起多年的冷遇,我是绝不会有兴趣的。

而如果这个想法确实经得起考验,就像我写《百年孤独》想了十八年,写《族长的秋天》想了十七年,写《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想了三十年一样,那么,到时候就会瓜熟蒂落,我就写出来了。

门:你记笔记吗?

加:从来不记,除了一些工作记录。

积多年的经验,我认为,要是记笔记,就会老想着记笔记,顾不上构思作品了。

门:你修改得多吗?

加:在这方面,我的工作有了很大的变化。

我年轻的时候,往往一口气写完,然后打几份出来,进行修改。

现在我边写边改,一行行地改,这样写一天,我的稿纸干干净净,没有涂改勾画,差不多可以送交出版社了。

门:你撕了很多稿纸吗?

加:不计其数。

我先把一张稿纸装进打字机……

门:你总是打字吗?

加:是的,我用电动打字机。

如果出了错,或者对打出来的内容不太满意,或者只是打错了字,不管是由于我自己的坏习惯、癖好,还是由于过分审慎小心,我会把稿纸撤下来,换上一张新的。

写一篇十二页的短篇小说,我有时要用五百张稿纸。

也就是说,我有个怪癖:我认为打字错误等于创作上的失误。

这个毛病我改不了。

门:许多作家不适应电动打字机,你没有这种情况吧?

加:我没有。

我和电动打字机结下了不解之缘。

不使用这种打字机,我简直无法写作。

我认为,一般来说,各种条件舒适,能够写得更好。

有一种浪漫主义的神话,说是作家要想进行创作,必须忍饥挨饿,必须经受磨难,这我根本不相信。

吃得好,使用电动打字机,能够更好地写作。

门:你在接受采访时很少谈到你正在写的作品,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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