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你妈不比你那个老相好差啊!
」
「妈,我还没弄明白。
妳说可以跟我结婚吗?」
「看我不上眼吗?」
「绝对不是这个意思。
」
「你不是想有个固定的性伴侣吗?」
「是啊!
」
「我们可以先试婚,双方满意才领証。
」
「领什么証?」
「婚姻是人生大事不能草率。
当然要领结婚証。
」
信息太强了,一时不知如何应。
「我们的好事!
交给我来安排。
」
我要跟谁结婚,从来是她安排的。
说到这里,我赶着上班去。
出门前阿妈用温柔的语气提醒我说,孩子,现在你有了我,就不要採野花了
,把三块省下来给我做家用。
我有点迷惘,把妈妈变成结婚对象,逾越辈份,乱了伦常,是个好意吗?
和妈妈上床,她不唤我儿子唤老公,虽存在幻想之中,但非夷所思。
我不再叫她阿妈,叫她什么好呢?我的老相好让我叫她小妹妹,那我可不以
叫阿妈做妹子?老妈肯脱光光给我做爱吗?她会让我摸她的乳房和屁股蛋吗?还
有,试婚有什么礼要行?不过,到基本上,应该和妈妈结婚?我问同事们的意
见,当然把母子关係隐去,只说是一位比自已长一辈的亲人愿意嫁给我。
同事甲说,是好事。
爱情没有年龄辈份限制它来了就没法挡。
爱情这玩意儿,母子恋,姊恋,师生恋,愈不伦愈刺激。
同事乙说,不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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