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扑朔迷离的旧案-《血之罪》

第2章 扑朔迷离的旧案(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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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建中的家在离滨北县城四五十里远的滨北农场二分场。

“文化大革命”

期间,这个农场曾改名为生产建设兵团,也来过不少大城市的知识青年。

后来,建设兵团又叫了农场,知识青年也都返城了。

名字改来改去,人也走来走去,可这黑油油的土地还是老样子。

郑建中十六岁那年,父母相继因患克山病去世。

父亲临终前对他说,你兄弟身子弱,性子也弱,你一定要好好照顾他。

于是,郑建中放弃上学,到场里干活,养活年仅十岁的弟弟。

弟弟也很懂事,除了上学读书,就干家务。

虽然兄弟二人的生活很艰苦,但是很和睦。

郑建国身材瘦小,有时会受人欺侮。

有一次,建国和几个小伙伴到食堂的瓜地偷香瓜,被看瓜的小伙子抓住了。

那小子把别人都放了,唯独把建国打了一顿。

那天晚上,建中听了弟弟的哭诉之后,什么也没说。

第二天一早,他拎着一根镐棒就出了门。

在路上,他截住那个小子,一镐棒就把那人腿骨打折了。

为这事,他还去场部蹲了几天班房。

当地的老人都说,这小子手黑,要是在解放前,一准上山当了胡子。

为此,他得了个外号“大镐棒”

郑建国十八岁那年也上了班,被安排到机务排,学开自动康拜因。

对此,大镐棒相当得意。

他自己在场里几乎什么活都干过。

地里和场院的活不说,他还喂过猪,放过羊,赶过马车,打过石头,盖过房,可就是没上过机务排。

据说,为了能让弟弟上机务,他还给机务排长送了一瓶“二龙山”

呢!

郑建国身材不高,但比例匀称,相貌不美,但五官端正,性格内向,但很聪明。

他爱看书,有时还写几句诗,但是透着土气,便得了个雅号“土诗人”

他有一首堪称代表作而且在农场流传甚广的情诗——

哥在地这头,

妹在地那头;

两根锄杠搂不住,

情思一垄沟。

郑家那排房子的西头住着一个人叫李青山。

妻子去世早,他一人拉扯三个女儿,所以脸上过早地爬满了皱纹。

知识青年刚来农场的时候,他也就三十出头,可知青们都叫他“老大爷”

他手上的皮肤又黑又糙,还有大骨节病,让人看了很容易联想到鸡爪子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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