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独居。
名叫梅丽莎。
见鬼,等一下。”
拉雷多警探翻开档案,粗手指滑过一行行资料。
“啊,”
他说,“艾丽莎,首字母A,艾丽莎·伊兰。”
他皱眉说:“这名儿起得有意思。”
我本可以当场指正他,毕竟一天前我才在便笺上写过这个名字。
但从技术上讲,在他告诉我以前我都不该知道这事儿,所以我没吭声。
况且根据我对拉雷多的了解,这家伙可不乐于听从别人的指正,尤其是法医部技术员的指正。
但现在他负责小脏屋女性碎尸案,而且议会部门的政策规定,凶杀案需在24小时内着手调查。
于是大家聚到一起,听从他差遣。
鉴于我是其中一员,因此我也在。
当然,大概不管怎样,我都会找理由待在这儿。
我太渴望线索,急着弄清究竟是谁干出这等可怕之事。
我比全警局任何人——比全球执法界任何人——都更想找到杀害艾丽莎的凶手,将其绳之以法。
不通过迈阿密陈旧迟缓、技术落后、老态龙钟的法律制度,而是自己找到他,再亲手把他拖下去,拖向德克斯特黑暗的神庙与最终审判。
我不安地坐在那儿,听拉雷多叙述一遍大家均已知道的信息。
结果是半点儿用没有。
除了几个新百伦跑鞋留下的脚印,他们没找到任何切实的法医证据。
那些脚印的型号与尺寸还都十分常见。
没有指纹,没有纤维,没有任何线索,除了我那双旧鞋——恐怕拉雷多以后还得雇一名非常优秀的潜水员才能找到它们。
我贡献的那点儿飞溅的血液提供的线索同样没用。
耐心等待许久之后,总算有人问道:“离异,是吗?”
拉雷多点点头。
“没错,我派人找过她前夫,那家伙名叫伯纳德·伊兰。”
他说。
我顿时精神一振,不禁向前倾身。
然而拉雷多耸耸肩,说:“不走运。
那家伙两年前就死了。”
之后他或许又说了些别的,可我没听进去。
我悄无声息地沉浸在震惊之下——艾丽莎的前夫两年前就死了。
我全身心地希望那是真的,但我十分清楚他离死还远着呢,而且正试图置我于死地。
不过拉雷多是个相当优秀的警察,他要是说谁死了,肯定有个很好的理由认为那千真万确。
我屏蔽掉警察们嗡嗡作响的沉闷讨论,琢磨着那意味着什么,然后想到两种可能。
要么目击者不是艾丽莎·伊兰的前夫——要么他设法伪造了自己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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