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常住在伦敦。
亲戚有什么好呢?他们叫人受不了,动不动就过问你的事儿。
各过各的就自由多了。”
“那我就不多浪费我的同情心了。
你是个摩登女郎,我明白了,小姐。
现在说说这幢房子的住户吧。”
“多动听的一个词啊!
其实就是埃伦和她的丈夫。
埃伦的丈夫算是个园丁,但水平并不怎么样。
我付给他们很少的薪水,因为我允许他们把孩子带过来。
我住这儿时,埃伦就帮我照料家务;如果我要举办聚会,就另外找人来帮忙。
对了,星期一我要搞个聚会,下周这里就要举办赛艇会了。”
“下星期一,嗯,今天是星期六。
还有,小姐,你朋友的情况呢?比如今天跟你一起吃午饭的那几个?”
“哦,弗莱迪·赖斯——浅色头发的那个——是我最好的朋友。
她的日子糟透了,嫁给了一个畜生,坏到了极点,又是酗酒又是吸毒。
一两年前她不得不跟他分居了,后来她就到处游荡。
要是她能跟他离婚,再嫁给吉姆·拉扎勒斯就好了。”
“拉扎勒斯?就是在邦德街上开艺术品店的那一家?”
“没错。
吉姆是独子。
当然啦,他富得流油。
你见到他那辆汽车了吗?他对弗莱迪一往情深,他们俩总是在一起到处跑。
他们在宏大酒店度周末,下星期一会到我这儿来。”
“那么赖斯太太的丈夫呢?”
“那个垃圾?嗨,不知去向,也没有人知道他在哪儿。
这让弗莱迪非常难办。
你总得找到人才可以办离婚吧。”
“那当然。”
“可怜的弗莱迪,”
尼克说道,一副不开心的样子,“她真倒霉。
有一次事情都快办成了。
当时她找到他,并且提出了离婚的要求,他说他完全同意,可是身边没钱带女人到旅馆开房间,于是她就把钱全都给了他……没想到钱一到手,他就远走高飞,从此再也没有音讯了。
要我说,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卑鄙的吗?”
“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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