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台快疯了,倒吸了一口凉气,此刻,仿佛于曼丽那曼妙的歌舞就在眼前。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怎么一回事,我见过她,她叫于曼丽。”
明台痴痴地问。
“对,她也叫于曼丽。”
林参谋说,“说来话长,这个女孩子身世挺惨的,十四岁就被养父卖到妓院,学了些歌舞弹唱。
十五岁就开始挂牌接客,花名锦瑟。
小小年纪,阅人无数,备受摧残。
十六岁那年,她染上很重的花柳病,气息奄奄,眼看就不得救了。
鸨母想半夜里把她扔到乱坟岗去,偏遇着一个忠厚老实的湘绣商人于老板,用两幅湘绣赎了她的身。”
林参谋自顾自地说着,完全不看明台的反应,其实,不用看他也知道明台会有怎样的反应。
“于老板特地延请名医为锦瑟治病,半年后,居然恢复如常,也算奇迹。
锦瑟感恩,跟着学了刺绣,学了些生意经,立志要嫁给于老板。
于老板不同意,倒要送她去念书,学些知识。
于是,锦瑟跟了这个商人姓于,改名于曼丽,去了北平念书。
于老板时常往返于湘南、北平一带,二人开始以兄妹相称。”
“可惜好景不长,在一次往返湘南的旅途中,于老板被三名水上惯匪劫杀,死无全尸。
没过多久,这个于曼丽也从学校里消失了,而一个叫锦瑟的妓女重出江湖。”
不用说,明台也猜出她做了什么,截住林参谋的话:“她杀了那三个水匪,是报仇雪恨,何以冠以‘黑寡妇’之名?”
“她找到劫匪后,费尽心机地要嫁给他,使尽一切手段逼他休妻弃子。
这三个劫匪本已金盆洗手,各归家园,却也被她搞得一个个家破人亡。
她每每于新婚之夜下手杀人,将新郎大卸八块,才肯罢手,毒辣至极。”
听到此处,明台眼前一片漆黑。
“民国二十七年,黑寡妇杀尽最后一个凶徒后,向政府自首,此案告破,惊天动地。
于曼丽被判死刑,就关押在此。
谁知抗战爆发,监狱被军统局接收,许多死囚都被执行了死刑。
唯有这个于曼丽,被王处长发现资质不凡且身手不错,而且有胆量和决绝,于是将她带上山去。
铁窗绝境,由于战争的需要,她得以死地生还。”
“你想告诉我什么,一股脑儿全说了吧。”
聪明的明台已经猜出了王天风送自己下山的目的了。
林参谋面皮微红,接着说:“我知道,你是她的生死搭档。
于曼丽在军校等一个与其‘旗鼓相当’的搭档等了整整一年。
军校里有一条死规定,如果‘生死搭档’中有一人做了‘逃兵’,另一人将被立即送到前线。
鉴于于曼丽原本就是死囚,所以,她的归宿……就是刑场。
如果你今天晚上不能及时赶回去,她肯定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明台的内心瞬间被恐惧吞没,他第一次心房战栗,仿似看见殷红的血正在“黑寡妇”
的黑白照片上蔓延开来,像一朵玫瑰花瓣的形状,又像是于曼丽清瘦身影的回眸,楚楚可怜地望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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