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了车,向街口走去。
唐人街上出售便宜的扇子、塑料玩具和纸灯笼。
在我后面,有人在大叫。
我转身,听见轰的一声。
是辆卡车撞到了我停的小车,我招招手,然后回到车里,把车开到路的另一侧。
我再次下车,执行我的职责。
这时我看见了他。
小小的身影,一路蹦蹦跳跳像是踩在弹簧上而不是用自己的腿走路。
从这个距离看,那小孩看起来浑身没有骨头。
是蒂姆,背了个背包。
当他走近时,我可以看见他的小下巴,他眼睛盯着我。
我向他跑去,喊他的名字。
他看见我,认出了我,但是没有——也许是不能?——走得更快,他保持稳定的速度,一跳一跳的,“你妈妈在哪儿?”我问。
他鼓起嘴,两眼放光。
“蒂姆,她在哪里?”我弯下腰,抱着他的手臂,摇晃他,“哪里?你妈妈在哪里?”
他咬紧嘴唇。
“哪里……”
我停下了,因为我知道发生什么了。
“不,不,”我站直身体,“不,不,不。
”
多萝西·张拿自己交换了儿子。
我知道她自己做了人质,而我就站在那里袖手旁观,看着她成为人质。
托尼——见鬼,随便他是谁——因为手中有了人质,他的风险可是减少了。
我回身跪下,试着让自己的声音平静下来,“蒂姆,你受伤了吗?”
“关你什么事?”
“不是玩笑。
你没事吧?”
“是的。
”
“你妈妈在哪儿?”
他举起手,手里拿着一块黑布,是个头罩,而这小孩才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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