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比亚斯自己思忖着,“然后尽全力阻止他的阴谋;就怕他什么都不让我看见,当然更不可能让我帮忙了;但是我得试试,尽我所能。”
说到对付斯文尼·陶德,我们完全可以猜到可怜的托比亚斯用尽全力也没什么用,因为陶德这种人是不会给任何人钻空子的;他老谋深算,而且肆无忌惮。
毫无疑问,可怜的托比亚斯无论采取什么行动都是自讨苦吃。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理发师回来了,他的第一个问题是:“有没有我的东西?”
“有的,先生,”
托比亚斯说道,“这里有两个包裹,还有一个小男孩说四轮马车七点半会准时弄好。”
“这就好,”
理发师说道,“那就行了;托比亚斯,我不在店铺时,你要仔细看好店。
半个小时后我会回来,记好了,只会早不会迟;我回来的时候你最好在你的位置上待着。
如果刚好有人来理发或者刮胡子,你告诉他们今天晚上店里不做生意。
听明白了吗?”
“明白,先生,当然明白。”
斯文尼·陶德拿起那几捆昂贵的衣服到客厅去了;当时是七点钟,托比亚斯猜得很对,他去试衣服了。
托比亚斯相当好奇,在那儿等待陶德出来,想看看理发师穿上如此精致的衣服会变成什么样子。
托比亚斯耐着性子等,但并没等多久,因为二十分钟不到斯文尼·陶德就出来了,身穿时装界最高端的衣服。
他的马甲华丽得无以伦比,手指上戴着好几枚戒指全都价值不菲,而且耀眼得让托比亚斯不敢直视,腰上还佩了一把镶有宝石的剑。
托比亚斯真觉得自己见过这把剑,他想起来有一位绅士进来理发的时候把它解下来了,横放在帽子上。
“记住了,”
斯文尼·陶德说道,“记住我教你的话;每个字都照着做,无疑,最终你会幸福而独立。”
斯文尼·陶德说着这些话,走出店铺,可怜的托比亚斯望着他的背影,喃喃自语,重复着刚才陶德说过的话:“幸福而独立。
天啊!
这种人讲这种话真的是很滑稽——真希望我已经死了。”
但是我们要留托比亚斯自己寻思去,看看斯文尼·陶德那边更有趣的进展。
至于为什么要花费重金将自己装扮成个大人物,恐怕只有他自己心里最清楚。
他朝离家最近的一间马房走去,毋庸置疑,马房已经把马匹绑在豪华的马车上;一切很快准备就绪,斯文尼·陶德在马夫耳边交代了路线,然后马车就出发朝西去了。
当时海德公园角[1]几乎位于城外,到那儿可以一览乡村风貌,事实上,多走不了几里就是英格兰的农村了;斯文尼·陶德正是朝这个方向去的;既然他已经上路了,我们有必要向读者透露一下他要拜访的是何方神圣,让他舍得如此花费重金。
那个时候,贵族愚蠢无知、作恶多端,和现在的贵族没有两样,经常排场奢华、挥金如土。
提到这些,人们轻而易举就联想到一个名字叫约翰·蒙代尔的人。
他是丹麦血统,富可敌国,倚靠给贵族和其他急用钱的人放高利贷积累了巨额财富。
但是,不要以为约翰·蒙代尔会轻易相信别人,随便借钱。
相反,借钱的时候,哪怕是一先令,他都会很谨慎地要求对方拿珠宝、昂贵的餐具或是房产契约等作为抵押。
事实上,约翰·蒙代尔无非就是一个做大宗生意的典当商。
虽然在城里有办公室,他通常是在私人府邸接见他的贵族客户;他的私人府邸距离城里的办公室大概两英里的距离,在阿克斯布里奇路[2]。
经过这番解释,大家非常容易就可以猜到斯文尼·陶德的计划了。
他认为如果他能从约翰·蒙代尔那里借到这串珍珠价值一半的钱,他就能把这串自己无法证明所有权的项链给处理掉,由蒙代尔公开拍卖给出价最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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