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刑警异闻录 第三章 害群之马疯狂作案 多行不义必当自毙-《七宗罪10:雨夜屠夫》

第三卷 刑警异闻录 第三章 害群之马疯狂作案 多行不义必当自毙(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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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蒋云补休,下午据说是去市区华联商厦购物,经在多个商场寻找,仍未发现目标。

直到晚上六时左右,在蒋云回家路口守候的人员,才发现蒋云慢腾腾的返回了,遂以分局有急事的名义将他喚进汽车,送到了突讯场所。

晚上六时多,调查蒋云关系小组的调查工作也告一段落。

调查中发现,与蒋云接触较多的七个关系人中,只有祁兵的关系最为密切,经常打电话或到派出所来找蒋云,蒋云也经常和他在一起吃饭、喝酒。

祁兵,男,28岁,大闸镇人。

一九八四年毕业于淮阳电子工业学校,现在江口市通明电器公司从事机械维修工作。

据此,决定传喚祁兵进行审查。

然而,传喚祁兵的小组在寻找祁兵时却遇到了困难。

当传喚小组获知祁兵可能去了在橡胶厂工作的女朋友那里,急急赶到橡胶厂时,宿舍里已不见了祁兵。

传达室的守卫告诉公安人员,就在他们进厂时,祁兵开着一辆红色幸福-125摩托车,带着女朋友离开了厂门。

传讯小组立刻调头追赶,在外环北路地段,发现了一辆正在行进中的红色幸福-125摩托车,车上有一男一女。

当传讯小组乘坐的吉普车赶上了摩托,并命其停下接受检查时,摩托车却加大油门向前窜去。

传唤小组一面紧追,一面通过对讲机要求支援。

这时的侦查指挥部已移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楼上,陈冠军局长、俞汉武、梁子男副局长等也坐镇指挥部,我作为指挥部联系人,在前台操作。

鉴于外环北路地处崇瑯、大闸分局接界处,指挥部命令崇瑯、大闸分局主要负责人立即调动人员在沿线各交叉路口拦截。

于是上演了一场在电视、电影中才能见到的追捕情景:各路警车拉响警报从前堵截、自后追赶,摩托车发出近乎要爆炸的马达轰鸣在前逃窜。

尽管当时已是黄昏,光线逐渐昏暗,但摩托车后座上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子,却成为显著的追击目标。

连衣裙在摩托车卷起的強风中狂飞乱舞,宛如一只被浪涛惊起的海鸥。

摩托车毕竟灵活,在追捕车辆接近时经常一个急拐,转入小路。

因而这场扣人心弦的追捕游戏延续了近一个小时。

最后,在公安机关多个小组如同接力赛的追捕下,摩托车被逼入大闸镇的一条胡同,守候在巷口的大闸分局刑警队素有“拼命三郎”

之称的胡进先,看见目标出现,迎着飞速而来的摩托车,奋身跃起,将摩托车扑倒在地,其他追捕人员一拥而上,将祁兵抓获。

在审讯中,经过几个回合的较量,祁兵不仅交代了伙同蒋云撬盗保险箱19次,还交待了其它多起盗窃犯罪。

自八九年二月至九一年七月,先后作案32起,除窃得的现金两人平分外,其余的物品藏匿于蒋云租用的一间房舍内。

在谈及侦破攻势不断,为何敢于顶风作案时,祁兵直言不讳,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和侦查措施,他们都一清二楚,以辖区为单位的责任排查,蒋云也参加了,别人不会怀疑到蒋云头上,蒋云当然也不会把自己列入大闸地区的嫌疑名单,按照蒋云的说法,反其道而行之,继续不断的作下去,扰乱了人们的视线,会造成侦查上的判断失误,相反更安全。

三天后,蒋云在事实面前,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盗窃犯罪。

在搜查中,我们查获的电视机、放相机、照相机、轻便摩托车、金银饰品、五金工具、影像资料、机械配件等物品数百余种。

发赃会上,我们将这些物品陈列在会议室里,数十位失主到会认领。

看着他们满心喜悦的领回自己失而复得的东西,我在一旁也感到阵阵宽慰。

由于侦查人员艰辛的努力,及时把握了机遇,从而圆满的完成了这起在市区颇有影响的系列盗窃案的侦破。

在后期的起诉阶段,做过厂医的蒋云的父亲,提出了一个出乎我们意料的问题。

他认为,蒋云连续偷盗作案,窃得不少财物,但从未挥霍,大多数物品仍完整地保存着,不同于一般的偷窃犯罪,是精神不正常的反应。

与蒋云有暧mei关系的一个女友,也提出相同的观点,说是蒋云多次说要送一件纪念品给她,结果只买了一条假金项链送给她,他租用的屋里藏匿了这么多金银饰品,为什么不拿一件送给她呢?于是,我们又走访了蒋云的邻居、同事、同学,并送蒋云到精神病研究机构鉴定,认定蒋云精神正常,应对犯罪承担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蒋云、祁兵死刑,疯狂的作案者受到了法律最严厉的制裁。

(作者:老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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