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找到了。
他跟着我,并拍下德克斯特游戏的情景,全在这里了。
我的手指颤抖着按动鼠标,又看了一遍视频。
还是我。
就在录像上。
是我。
让人高兴的是,我终于从曾经好使的大脑背后听见了一个小小的声音:“镇定,德克斯特。”
好吧,镇定。
我深吸一口气,让氧气对我的思维发挥它神奇的作用,或者说,死马当活马医。
每个问题都有解决的办法,德克斯特最擅长两件事儿:用电脑找人和东西,然后把他们干掉。
录像发到互联网上?太棒了,这给我省了好多事儿,再好不过了。
我几乎已经感觉到了某种假装的快乐或跟它类似的感觉。
是运用逻辑的时候了,开动德克斯特冰冷而强大的脑力来攻克问题吧。
首先,他要干什么?他为什么这么干?显然他等着我给他个反应,不过会是什么呢?最明显的是他想报复。
我杀了他的朋友——同伴?爱人?不重要。
他想让我知道他知道我干的事儿,还有……还有……
还有他把视频发给了我,而不是别的会对此采取措施的人,比如库尔特警探。
这意味着这只是个私人挑战,而不是要公之于众,起码目前还没有。
除了它已经被公布了——它被放在YouTube上,有人会看见,这是早晚的事儿。
那意味着有个时间因素。
他在说什么?“在他们找到你之前来找我吧?”
好吧。
然后像老西部片那样把我结果了?还是想折磨我,让我疲于追捕,直到我不留神犯了错误?要么就是直到他厌烦了游戏,把整个事情向晚间新闻抖搂开?
换作普通人,这些足够让人闻风丧胆了,但德克斯特是用更坚固的材料做成的。
他想让我试试能不能找到他,但他不知道我是找人专业毕业的高才生。
我只需用到我谦虚的自我评价的一半功力,就能比他预想的更快地找出他。
好吧,要是韦斯想玩儿,我奉陪。
只不过要用德克斯特的,而不是韦斯的游戏规则。
“事分轻重缓急,首要的先来。”
这是我的座右铭。
既然我这会儿正对两耳之间的那部分结构感到有些力不从心,我便从座右铭里汲取了点儿力量,调出警局关于布兰登·韦斯的档案。
没有太多信息:有一张他付过钱的停车罚单,还有旅游局对他的检举。
他没有被发过通缉令,驾驶证也没有任何违法的地方,也没有携带任何秘密武器,比如钢锯。
他的地址我已经知道,就是德博拉被刺的地方。
我稍微再深挖了一下,发现了他的一个旧地址,在纽约锡拉库扎。
在那之前,他一直生活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
一番查找下来,我发现他仍然是加拿大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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