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克是个警察。
他当警察已经很长时间了。
他时时刻刻都记得自己的警察身份,所以等于每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工作。
就像现在这样,今天他休息,于是他坐在电视机前看球赛,身边放着一杯啤酒,照理说他应该放松一下了,可是他下意识中仍然在工作。
所以布莱克从电视机屏幕上认出了那个人。
布莱克以前因为工作忙,错过了许多场橄榄球比赛,这次他以为自己也会错过的、没想到,职业橄榄球决赛那天,刚好他休息,他觉得自己真是运气太好了。
但他没有想到,好事还在后头呢。
那场比赛非常激烈,精彩纷呈,布莱克看得津津有味。
比分交替上升,现在又打成平局了。
电视镜头推向观众席,解说员说:“观众看得如痴如醉,兴奋不已。”
就在这时,布莱克看到了他。
布莱克身材高大魁伟,他自己在高中时也打过橄榄球,虽然他很想上大学,却没有上成。
那时,橄榄球奖学金还很少。
他一直想上大学,然后当一名职业橄榄球运动员。
但是,事情的发展并不像他希望的那样,相反,他成了一名警察。
他是一名出色的警察。
他一开始分在交通科。
在那些日子里,每天早晨上班前,他都要看看失窃汽车名单——它们的牌子。
型号和车牌号,这成了一种习惯。
他虽然是个新手,但他发现的失窃汽车比谁都多。
他的记忆力非常惊人,名字、号码和面孔,他几乎能过目不忘。
他现在还能记得第一个跟他约会的姑娘的电话号码,记得战争中他的一系列编号,记得他逮捕的第一个犯人的面孔。
他离开交通科后,经常去局里的照片室,看那些通缉犯的照片。
他每年都会发现几个通缉犯——在街上、在人群中、在游艺尝在电梯中,以及在买热狗时。
他从没认错过,所以这次他也很自信。
布莱克的脸色总是很苍白,他的生活很简单。
他一直过着单身生活,从没结过婚。
他那神话般的记忆力,他的吃苦耐劳,他的特立独行,这一切赢得了他的同事们的尊敬。
随着岁月的流逝,他的职位也逐渐升上去,就他的教育和能力而言,他现在的职务算是已经到顶了。
布莱克站起来。
他很自然地记住了那个人旁边的出口,这样他就知道他是坐在哪一区的。
那是FF区。
如果届时比赛还没有结束的话,那么从出口进去,向左拐,他就会坐在那里。
现在比赛快结束了。
布莱克穿上鞋,把枪套挂到肩膀上,考虑着这一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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