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才把他弄进屋的。
不过你料想不到她会站在大门口抽烟,甚至不太清楚他在哪里。
你料想得到吗?我不知道她究竟受了他多少罪,他在那种情况下有多危险,以及她有多怕接近他。
“我已经受够了。”
我到的时候,她这样跟我说,“你找他去。”
接着她就自己进了屋,还晕了过去。
这还是让人纳闷,不过这事得放一放。
我得假设这种情况她已经历过多次,知道自己无能为力,只能听之任之,所以也就听之任之了。
就那样,让他躺在地上,等人带了器械来应付他。
这还是让人纳闷。
让人纳闷的还有一件事,当甜哥儿和我把他弄进卧室时,她走了,回了自己的房间。
她说她爱他。
他是她丈夫,他们结婚五年,他不喝醉的时候是个很不错的人——这都是她的原话。
一旦喝醉,他就变了个人,因为他很可怕,所以得离得远些。
得了,忘了这些吧,不过这不知怎么的还是让人纳闷。
要是她真的害怕,就不会站在敞开的大门前抽烟。
要是她怨恨、漠然和厌恶,也不会晕倒。
其中或许还有别的事情。
有可能牵涉到另外一个女人。
她才发现。
会不会是琳达·洛林?也许,洛林医生是这么认为的,还公然这么说。
我没再继续想下去。
我取下打字机盖子,东西在。
几页打了字的黄纸,我奉命销毁它,以免艾琳看到。
我拿着这几页纸走向沙发,我想读这东西该配上一杯酒。
书房里有个小卫生间,我冲洗了高脚玻璃杯,斟了酒,坐下来阅读。
我所读到的东西的确癫狂。
如下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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