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一辆车拐了出来,飞速上坡,几乎是无声地停在台阶下。
那是一辆像凯迪拉克的黑色大轿车,有可能是琳达·洛林的车,但是有两点不对:没有人下来开门,靠我这边的车窗全都关得紧紧的。
我等着,倾听着,蹲伏在灌木丛后。
我没听见什么,也没等到什么。
只有一辆黑色轿车一动不动地停在红杉木台阶下,车窗紧闭。
不知发动机是否在转,反正我没听见。
这时,一盏红色聚光灯亮了,光柱射到屋角过去二十英尺远的地方。
接着大轿车慢慢倒退,直至灯光扫过引擎盖,在房子正面徘徊。
警察不开凯迪拉克。
配备红色聚光灯的凯迪拉克是大人物的坐驾,市长、警察局长,也可能是地区检察官。
或者是地痞流氓。
聚光灯横扫过来,我趴倒在地,但还是被照到了。
灯光停在我身上不动了。
除此之外无其他动静。
车门仍未打开,屋子里仍然没动静没灯光。
警报器低低地响了一两秒就停歇了。
终于,屋子里灯火通明,一个穿白色晚装的家伙走出前门,站在台阶顶上,侧身扫视着墙壁和灌木丛。
“进来吧,瘪三。”
曼宁德兹轻声笑道,“来客人啦。”
我本可以轻松地击中他。
但他后退了一步。
原本可以,但现在来不及了。
车后窗摇了下来,我能听见窗子打开时那砰的一声。
然后机关枪声响起,一梭子子弹打在离我三十英尺远的斜坡上。
“进来吧,瘪三。”
曼宁德兹站在门口,又一次说道,“你逃不掉的。”
我于是直起身走上去,聚光灯紧跟着我移动。
我把枪插回扣在皮带上的枪套里。
我拾级而上,走到红杉木台阶顶端的平台上,跨进门去,在门边停下脚步。
有个家伙跷着二郎腿坐在屋子另一头,大腿上搁着把枪。
他四肢瘦长,面相凶悍,皮肤干燥,像是常年待在烈日暴晒的地方。
他穿着深棕色华达呢防风夹克,拉链一直敞到腰间。
他注视着我,眼睛和手枪都没动。
他镇定得如月光之下的一堵土坯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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