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封恐吓信下-《刺杀》

第一章 一封恐吓信下(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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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中级法院刑庭庭长肖汉青透露,按《中-华民国刑法》第二编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三章、第三十五章之规定,数罪并罚,该主犯或判死刑,其余七名从犯最少或判两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是前天申报记者来采访自己时,自己说的话,一字不差。

就在前天,汪伪政府为了压制上海的抗日舆论,让“76”

号特务机关派出八个流氓大白天的就闯入一直发表抗日言论的中美报馆办公楼,对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报界文人和办报设备连砍带砸。

其中有一个女编辑身重十余刀,被活活捅死。

女编辑的名字叫谢芳容,今年三十二岁。

在上海说到谢芳容,可能没几个人会知道,但是一提到“佘剑”

,那在这个十里洋场几乎是妇孺皆知。

佘剑,就是谢芳容的笔名。

自从“七七”

事变后直至淞沪会战打响,佘剑这个名字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上海的各大报刊上。

《申报》里有她的抗日时评,《中美日报》里有她的杂文,《文汇报》里有她的讽刺诗。

日本人和“76”

号对这样的文人是必欲除之而后快的。

肖汉青所在的上海中级法院就离中美报馆不远,这群流氓被抓住后,肖汉青还和法医一起亲自去勘察过现场。

最令人发指的是谢芳容被捅了十余刀,刀刀捅在心口。

她穿着被血染红的蓝旗袍,像一朵镶着血斑的蓝色郁金香一般静静地仰面躺在地板上,两眼无神地瞪着天花板上还在旋转的风扇。

肖汉青看过多少死人?恐怕连他自己也说不出来,所以他平日里见到死人都已经有些麻木了。

但是谢芳容胸口上那个大大的血洞却像被放大了一万倍似的向他张着大嘴,好像随时要把他吞噬。

肖汉青看着看着就觉得自己像被人掐住了喉咙,浑身的血都往脑袋上涌,胸腔里充斥着一股带着腥味的气体,这气体越来越多,已经到了不吐不快的地步。

他突然发力拍了一下桌子,砰地一声响,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旁边马龙探长嘴上叼的烟斗也差点吓得掉下来!

“光天化日之下对人施暴,你们简直,简直令人发指!”

肖汉青指着一旁被巡捕牢牢按住肩膀的那些流氓喝道:“你们,你们还有没有王法了!”

“王法?哼!

真他妈笑话,你算个什么东西?老子就是王法!”

那个为首的流氓瞥了肖汉青一眼,撇了撇嘴,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这是奉命行事,有事找我们伍主任说去,我们先走一步!”

“把他们押起来!”

若不是肖汉青还有一点点的理智,还能凭着这仅存的理智拼命地告诉自己“我是法官,我是上海中级法院的刑庭庭长,我代表法律,我代表正义,我不能这样做,因为我还代表公平”

,若不是这样的话,肖汉青早已抄起摆在桌子上的那把流氓曾经用来将谢芳容捅死的长刀噗地一下戳进那个脸上肥的流油的流氓心口了。

自己代表的是法律吗?是正义吗?可能是被气糊涂了,肖汉青当时有些恍惚,他问了问自己,没错,是这样的。

那么眼前这些对地上的尸体和这一片狼藉的报馆不屑一顾的流氓们代表什么呢?仅仅是代表邪恶吗?肖汉青感觉自己给自己出了道难题,他心乱如麻,一时想不出答案,也不愿意再去想这个答案。

就是这样一起恶性打砸案,肖汉青回到办公室才觉得它所要告诉自己的没有那么简单。

案发的地点是中美报馆,与自己所在的上海中级法院仅仅是从这个被称之为“报馆一条街”

的这头到那头。

说白了,他们是想通过这次打砸,告诫上海的所有报馆和社会舆论,而且还要威慑中级法院,他们是在藐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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