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女孩-《八月未央》

漂亮女孩(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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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夏天我穿细带子的凉鞋,不穿丝袜。

因为我喜欢小腿和脚趾裸露在阳光和凉风中的感觉。

有时候,会尝试涂珍珠色的指甲油,让干净的指甲闪烁出一点点明亮的光泽。

这些小细节常常会令自己心情愉快。

但是我的小说里的女孩是穿球鞋的。

虽然一样的喜欢光脚。

在esprit的专卖店里,曾经看到一张广告画。

夏天深绿的树阴和斑斓的花丛下,几个年轻的女孩挤在一张木椅子上晒太阳。

她们穿的是印着小碎花的布裙,头发鬈曲浓密,神情懒散,只是一律都穿着白色的球鞋。

球鞋上沾着泥和草汁,是系带子的那种。

露出光滑的小腿,小麦色的皮肤。

健康清醇。

觉得照片拍得很好。

看着那张广告画的时候,我想到,我要的那种美丽就是如此。

从来没有穿过套装和高跟鞋。

会觉得它们像一个框子,而灵魂的某个部分总是因为不适合这个框子而被束缚得难受。

喜欢自己能拥有一些不用费心去照料它,穿起来如鱼得水般的衣服。

一整个冬天,只需要几条旧的仔裤,几件黑色或烟灰的毛衣,加上大外套就能穿得很暖和自在。

买过g-star的粗布裤子和男装外套,因为这个北欧牌子的款式,看上去像个随时处于漂泊路途中的人。

那样的人,会在阳光下眯缝起眼睛深深呼吸空气中的花香。

会在路边咖啡店里跷起腿来打瞌睡。

会把喜欢的人推倒在墙上粗暴地亲吻她。

会在风尘仆仆的路边扛着沉重的行囊搭顺风车。

在衣服上能够找到我们想要的某种理想的气息,是一件奇妙的事情。

因此,为这些看上去好像是在路边顺手捡来的粗布衣服,付出不菲的置衣费。

不觉得自己是个有名牌情结的人。

从不去美美百货或者锦江迪生。

但是喜欢g-star。

虽然它通常男装的款式较多。

参加颁奖会的时候,穿着一条灰色的粗布裤子和黑毛衣走到舞台的灯光里面。

灯光很刺眼,而我穿的洗旧了的衣服很暗淡。

所以我觉得因此而很调和。

那些近千元买来的布裤子或者翻绒皮鞋子,会狠狠地穿它们,把它们穿旧,穿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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