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杆在握》这一篇揭示的是人生表演(或艺术表演)的真相。
“我”
在表演前反复地构想过那一天的辉煌场面和自己的体面与漂亮的动作,但当表演实实在在地开始之时,“我”
立刻陷入了不可逆转的屈辱与羞愧的境地——“我”
手中的红旗竟被同伴抢走,“我”
只能心怀鬼胎地躲在旗海之中,举着一根光秃秃的旗杆游行。
噩梦并没有到此结束,接下来“我”
的可耻的伪装还遭到了彻底的揭露。
工宣队长当着所有的人训斥“我”
,指出“我”
是多么的卑劣,多么的不配进行某种崇高的理想的追求。
“我”
脸面丧尽,恨不得地上有个洞钻进去。
结局是“我”
作为演员的资格被彻底否决。
艺术是什么?艺术就是既表演天堂,也表演地狱。
人在现实中的屈辱、恶劣和阴暗得到再现,并通过表演来证实崇高理想的存在,达到既释放生命力,又提高人性档次的终极目标。
艺术家在表演前往往并不知道其表演的深邃内涵(大多数人自发地进行了表演之后仍不清楚),表演将艺术家带入存在的真实境界,那就是所有根基全部被抽空的、极其尴尬的悬置境界——如文中手执光秃秃的旗杆的“我”
。
然后“我”
便在不断涌来的自我意识中忏悔。
实际上,在工宣队长取消“我”
的资格之前,“我”
自己已经彻底否定了自己的身份,他只不过是作为铁面无私的法官说出这一判决罢了。
这大概就是赤身裸体面对上帝(法官)的场面吧。
不剥光了衣服,是无法进行真正的灵魂表演的。
艺术家用自己那充满屈辱和羞愧的演出,树立了英雄主义的形象。
《装扮成火焰的人》这一篇描绘出了一幅纯美的图画:“敌人”
眼中那美丽的、在灌木丛上跳跃的火焰,着火后仍然一动不动的士兵,实在是同《圣经》中先知眼里的彩虹相比毫不逊色。
而这道风景,却是人用身体构成的,其氛围同但丁的《炼狱》完全一致。
为达到最为纯粹的、与死亡接轨的生存形式,艺术家在烈火中展现自己那充满尊严的躯体,决不挪动一步,这种姿态是终极之美的风景的构成,也是崇高的精神的形式,所以“士兵最终被烧死,他在临终前还要告诫:‘我死后,身躯千万不要乱动’”
(6)——形式感是精神体验中的一切。
彩虹里当然有阴影与杂质,身体本身就是火焰中的阴影与杂质,但火焰已将灵性赋与了肉体,因此黑暗的肉体成了光的燃料。
艺术家决不离开画面,他要将体验进行到极致,死而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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