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扶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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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一个凶猛、歹毒的念头出现之前,他就是这样一副面孔,多思,又是绝对虚无,还有种广漠的对于一切的无望。

熟知他的人看见他此时的面孔,会疑惑这不是同一个人,或许更名改姓确使他具有不同的人格,大相差异的本质。

在消失和再现过程中,更名改姓使他尝到类似轮回转世的快乐:对于你前一世名份下的血债命债风流债你都可以赖掉。

久了,他也偶尔忘记他真的身世,以及他究竟是谁。

一个临水的村子,有个乡邮员划着双桨顺水而下,一月两回。

女人们都在水边站一条线,千恩万谢地从乡邮员手里接过出洋的丈夫、儿子,或兄弟寄回的钱。

乡邮员有时会说:有啊,阿基有信啊!

一个女人便追着乡邮员的小舟,如同追自己魂魄:有啊?有啊?

乡邮员不忍再逗她下去,喷出一声笑,递上个装钱的信封。

女人这时会将荔枝核朝乡邮员脸上啐,却因为适才身上给吓软,荔枝核啐出半尺远便坠地。

这个村子几乎没有男人。

男人就是每月来的那只漂洋过海的信封。

村子里也没有草房,那些信封装的钱变成厚实的黑瓦,铺上屋顶,给屋顶下一群女人遮雨挡风。

十年八载,攒够了路费的男人会回来,再走女人会大起肚子。

他会在登金山海岸时将自己名字下留个空缺,留给肚子里的儿子。

若出了肚子是女仔,这空缺可以变卖,他们不图卖高价,只图卖出一张船票钱,容他们多回一次家,多让女人大一回肚子。

一天,村里又走一批男人。

到了晚上,有家人满村喊他们八岁的阿泰。

有人说,他看见阿泰跟那些出洋的男人去了。

阿泰十五岁那年,偷两匹马从金矿逃走。

逃到金山城里,他便是个英俊、高大的少年,叫阿魁。

阿魁白天在烟卷厂做工,晚上串门于妓院和赌馆。

欠别人的钱他拿命去赔,别人欠他,他索回钱还把那人死揍,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把他的天日都揍出去了。

十七岁这年,他已不必做任何一分钱一分力的规矩活路,除了卖自己****相片到妓馆,他开始替人驯马。

从偷来的两匹马,他琢磨起马这畜牲。

他发现马不能靠体力降服,人在体力上永远劣于马。

驯马得靠精神上的折磨。

他可以在两三天内收服一匹马,用形象、色彩、声音对它恐吓,而后是饥饿、干渴、鞭打。

因此他驯出的马敏感得与精神错乱只差一步。

这便是最善跑,精神上又最奴性的马。

渐渐地,他开始喂养赛马场的马。

那年他二十岁,已欠了五条人命,九条马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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